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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中的抗氧化剂含量是否有必要规定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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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8 10: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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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口服溶液剂产品处方中有抗氧化剂与防腐剂,防腐剂有抑菌效力检查的要求所以产品的质量标准会规定下限,该产品的混合工序考察混合均匀与否也会检测防腐剂的含量。ICH指导原则中说通常过程检测或放行检测要检测抗氧化剂的含量,公司标准只有上限没有下限,混合工序也没有检测抗氧化剂含量,是否有必要规定下限保证有效期间抗氧化剂能始终保护制剂不被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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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9-15 17: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口服溶液如果是多剂量的,在开瓶后更易被氧化,会有氧化杂质产生,是否需要制定下限需要根据稳定性数据结果确定;如果稳定性末端时间点氧化杂质也没有产生或产生了没有超限,而且抗氧化剂还有,可以在不必规定下限,但是研究还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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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8 13: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nichengfeng 发表于 2023-9-15 17:35
口服溶液如果是多剂量的,在开瓶后更易被氧化,会有氧化杂质产生,是否需要制定下限需要根据稳定性数据结果 ...

明白啦,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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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9-19 17: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看法是要订入下限的
1.和抑菌剂不一样的是,抑菌剂是要达到一定浓度才可以起到抑菌效果,而抗氧剂同样为功能性辅料,存在可能即可达到目的,同样也是产品的稳定剂。
2.和抑菌剂一样,不是说稳定性期末产品合格了就不用制定限度。
参考下文:
根据《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
稳定性研究应考察在贮藏过程中易发生变化的,可能影响制剂质量、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的项目;内容应涵盖物理、化学、生物学、微生物学特性,以及稳定剂的含量(如,抗氧剂、抑菌剂)和制剂功能性测试(如,定量给药系统)等。所用分析方法应经过充分的验证,并能指示制剂的稳定性特征。如在稳定性研究过程中分析方法发生了变更,则应采用变更前后的两种方法对相同的试验样品进行测定,以确认该方法的变更是否会对稳定性试验结果产生影响。如果方法变更前后的测定结果一致,则可采用变更后的方法进行后续的稳定性试验;如果方法变更前后测定结果差异较大,则应考虑采用两种方法平行测定后续的时间点,并通过对二组试验数据的比较分析得出相应的结论;或是重复进行稳定性试验,获得包括前段时间点的完整的试验数据。
根据所有的稳定性信息确定制剂有效期标准的可接受限度。因为有效期标准的限度是在对贮藏期内制剂质量变化情况及所有稳定性信息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所以有效期标准与放行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是合理的。如,放行标准与有效期标准中抑菌剂含量限度的差异,是在药物研发阶段依据对拟上市的最终处方(除抑菌剂浓度外)中抑菌剂含量与其有效性之间关系的论证结果确定的。无论放行标准与有效期标准中抑菌剂的含量限度是否相同或不同,均应采用1批制剂样品进行初步的稳定性试验(增加抑菌剂含量检测),以确认目标有效期时抑菌剂的功效。
我模糊记得我之前做过的一个口服溶液品种补充研究的时候提出让制定抗氧剂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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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0-31 09: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下限,是不是说0也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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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6 13: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weycola 发表于 2023-9-19 17:25
个人看法是要订入下限的
1.和抑菌剂不一样的是,抑菌剂是要达到一定浓度才可以起到抑菌效果,而抗氧剂同样 ...

学习了!这就去看看这个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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