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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药品有效期从日变更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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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18 17: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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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老师,一个上市药品的有效期,之前是年-月-日,现在想改成年-月,算什么变更?有法规或指南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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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18 17: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法规依据,内部走变更修改自己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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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3-12-18 17: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自己内部出个文件即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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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18 17: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写げ文件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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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3-12-18 17: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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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19 08: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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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19 08: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要这样变?中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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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19 08: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BOBO1899 发表于 2023-12-19 08:19
为啥要这样变?中等变更

微小变更,法规本来就允许,自己变更就行了,又没有实际改变产品有效期,只是写法不一样,24号令都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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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9 09: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夷吾15 发表于 2023-12-18 17:13
没有法规依据,内部走变更修改自己的文件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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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3-12-19 09: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材料上货架期一般都是以月为单位,所以根本不会精确到日。所以我认为首先变更不影响注册资料的变动,即属于生产管理方面的变更,其次不改变实际货架期(日到月只可能收紧标准了)不算是药学变更,只能算是其他微小变更,但是会涉及到标签、包装、说明书等关联变更,需符合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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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19 10: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不算药学变更,自己走变更程序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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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3-12-19 13: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内部变更流程,年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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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14: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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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19 17: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宽变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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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0 11: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效期的规定可以精确到月,也可以精确到日,只要和你自己内部文件规定一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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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1 10: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24号令是允许有效期写到日也可以到月,这个楼主应该是知道的。关于走什么流程或者什么等级拿不准。按照24号令,将药品有效期由日调整到月,相当于缩短了有效期。那么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指出缩短产品有效期,属于中等变更,需要
研究验证工作
(1)说明变更后的有效期及变更原因。
(2)提供三批样品的长期稳定性考察数据。

点评

非常有代表性的魔怔,专业化走火入魔较高境界,自误+误人。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发表于 2023-12-22 11:30
魔怔了吧 还长期稳定性考察数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2-22 11:27
这个是最官方的回答,从法规层面,一点毛病也挑不出。 但却违背了GMP的基本精神。 不过,这种本本主义的思路,目前还非常有市场,包括部分企业的质量部门,以及一些监管人员。 这就是为什么,医药行业理论上质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2-2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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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21 13: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微小变更,走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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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3-12-22 10: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DDL_HY 发表于 2023-12-21 10:06
根据24号令是允许有效期写到日也可以到月,这个楼主应该是知道的。关于走什么流程或者什么等级拿不准。按照 ...

这个是最官方的回答,从法规层面,一点毛病也挑不出。
但却违背了GMP的基本精神。
不过,这种本本主义的思路,目前还非常有市场,包括部分企业的质量部门,以及一些监管人员。
这就是为什么,医药行业理论上质量管理要求最高,实际上质量管理水平很低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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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不会这么回答!现在的官方仅会把相关条款复制粘贴,不会多说半句话。 如果是以前的官方,可能有老师会说,这改了备个案,根本不用研究稳定性。 现在部分质量部门,一些监管人员,请把部门和一些 换词成 几乎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2-22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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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3-12-22 10:39: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3-12-22 10:20
这个是最官方的回答,从法规层面,一点毛病也挑不出。
但却违背了GMP的基本精神。
不过,这种本本主义 ...


官方不会这么回答!现在的官方仅会把相关条款复制粘贴,不会多说半句话。
如果是以前的官方,可能有老师会说,这改了备个案,根本不用研究稳定性。
现在部分质量部门,一些监管人员,请把部分和一些 换词成 几乎所有。
至于GMP的基本精神?GMP的基本精神难道不是扯淡吹吗!没违背呀。

点评

打击面不能太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2-2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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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3-12-22 11: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门门 发表于 2023-12-22 10:39
官方不会这么回答!现在的官方仅会把相关条款复制粘贴,不会多说半句话。
如果是以前的官方,可能有老 ...

打击面不能太宽

点评

我经历过一件事,被我列为职业生涯第一耻辱: 乙醇质量标准的依据,由中国药典二部变更为四部,我是风险评估小组成员之一。 走了偏差程序(因为算辅料,所以以前依据二部定义为错误)和变更程序。 后来在一次符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2-22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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