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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记录不能用订书机钉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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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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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神,文件记录不能用订书机钉起来吗,今天有个QA跟我说以后记录不能用订书机钉起来,GMP有这个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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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仙
发表于 昨天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的考虑:不方便替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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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昨天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GMP及相关法规要求,文件记录的管理需确保完整性、可追溯性和防止篡改。关于使用订书机装订的问题,需结合具体场景和风险评估:

1. **无明确禁止条款**:现行GMP法规(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未直接禁止使用订书机装订记录,但强调记录的“原始性”“清晰易读”及“长期保存稳定性”。  
   
2. **潜在风险需控制**:  
   - **装订方式可能影响完整性**:若订书钉锈蚀、脱落或损坏纸张,可能导致记录内容缺失或篡改风险,不符合“记录应妥善保存、防止损坏”的要求。  
   - **追溯性风险**:装订成册的记录若未采用编号、目录或分隔页,可能影响检索效率,不符合“便于查阅和追溯”的原则。  

3. **建议替代方案**:  
   - 优先采用线装、胶装或使用无酸档案夹等更稳定的装订方式;  
   - 若使用订书机,需验证装订材料与记录纸张的兼容性(如无化学反应、不遮盖内容),并定期检查装订完整性。  

综上,QA的要求可能基于企业内部风险评估(如装订导致记录损毁的历史问题),建议遵循企业SOP并关注记录的长期可读性与完整性,而非单纯争议装订工具合法性。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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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所谓了,主要看哪个部门负责最终存档,按照部门的存档习惯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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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昨天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的事情,听领导的规定

gmp还没规定上班要给你发工资呢

点评

你是要笑死我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昨天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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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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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同事主要想说:不好偷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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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鬼使神差 发表于 2025-5-22 14:36
他们的考虑:不方便替换了

哈哈想想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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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销毁时拆钉子麻烦,这种简单的事情建议直接当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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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昨天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领导的做就是了,管它法律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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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不过订书机订不方便保存,放久了或者翻多了容易烂,我们会习惯打孔之后,用装订夹装订好保存或者文件袋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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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跟法规要求没有关系吧  钉子生锈是一回事只要记录的内容不要跟钉子一起也能避免   记录销毁的时候  有钉子 是真的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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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luknqqnuq1 发表于 2025-5-22 14:45
公司的事情,听领导的规定

gmp还没规定上班要给你发工资呢

你是要笑死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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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昨天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你们自己公司内部的记录管理,没规定那么死的,怎规定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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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的事情,听领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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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点事,有啥好纠结的,听领导的就好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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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昨天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GMP忙不过来,还要管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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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这个QA有经验哦,法规是什么这方面的经验,也是为防止生产现场异物掉落引起产品质量和可能存在的质量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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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那么奇葩的法规哈,自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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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长尾夹或者文件夹。搞定,下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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