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24|回复: 2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其他] QC实验室规范化运营和管理者能力提升

[复制链接]
药徒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训练营将从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系统性思维出发,从流程、资源、过程、体系等不同角度阐述QC实验室运营、管理、质量策划、质量控制、监督、管理评审、EHS职业健康安全等,同时分享ISO17025的运营管理案例,提升实验室的管理水平。

关于举办“QC实验室规范化运营和管理者能力提升训练营(第二期)”的通知.pdf

244.18 KB, 下载次数: 31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好评好评 差评差评 @AI助手AI助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圣
沙发
发表于 前天 10: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圣
板凳
发表于 前天 10: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圣
地板
发表于 前天 10: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圣
5#
发表于 前天 10: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10 金币

这概率过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6#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0: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7#
发表于 前天 1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10 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8#
发表于 前天 10:27 | 只看该作者
金币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9#
发表于 前天 1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10 金币

还有金币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10#
发表于 前天 1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10 金币

再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11#
发表于 前天 1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10 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12#
发表于 前天 1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10 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13#
发表于 前天 1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14#
发表于 前天 10:37 | 只看该作者
没中,再次感谢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15#
发表于 前天 10:38 | 只看该作者
还没中,第三次感谢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16#
发表于 前天 1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10 金币

还没中

感谢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17#
发表于 前天 1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10 金币

感谢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18#
发表于 前天 1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10 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前天 11: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10 金币


感谢感谢,金币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20#
发表于 前天 13:45 | 只看该作者
感谢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27 22:0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