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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及其他] 关于长期稳定性试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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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8-23 16: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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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参加了一个GMP培训,培训讲师说留样考察和长期稳定性考察是两个概念,留样考察是在说明书贮存条件下进行的试验,长期稳定性考察是在恒温恒湿条件下(药典附录上稳定性试验条件)进行的试验,两者都必须分别进行考察试验,是这样的吗?可不可以只取留样室里的样品进行长期稳定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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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8-23 16: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
两者的目的是明显不同的
而且数量、贮存条件等也是完全不同
留样只能代表你的留样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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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8-23 16: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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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8-23 16: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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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18: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生产的每批样品都要进行留样和留样观察,但是不是每批样品都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做长期稳定性考察是有目的性的,比如新药研发,为了确定这个药品的有效期,做一个长期稳定性考察,看它在多长的时间内性质稳定,药品不变质变性,或者你要变更贮藏条件,本来是阴凉保存的,现在变更为常温保存,那么做长期稳定性看它在这个温度下贮藏性质是否有改变。这是一项试验,需要统计结果的。而留样观察只要按照GMP上的要求做,产品在保质期后一年内观察没有问题,都算合格。

点评

每批样品都要进行留样和留样观察,但是不是每批样品都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23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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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8-23 19: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duan 发表于 2013-8-23 18:27
你生产的每批样品都要进行留样和留样观察,但是不是每批样品都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做长期稳定性考察是有目 ...

每批样品都要进行留样和留样观察,但是不是每批样品都要做长期稳定性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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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8-23 21: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没说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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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07: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老师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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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08: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的回复,在GMP第235条中有这样一句话“持续稳定性考察通常情况下,每种规格、每种内包装形式的药品,至少每年应当考察一个批次,除非当年没有生产”,而第234条中第7项说“贮存条件(应当采用与药品标示贮存条件相对应的《中国药典》规定的长期稳定性试验标准条件”,我是否可以理解留样室内的样品就不需要进行考察试验,而只对恒温恒湿箱内的样品进行考察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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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09: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留样观察不需要像稳定性考察那样按时间进行检测考察,留样的目的一是看在原规定的效期内常温放置是否有变化,重要的一点是为了质量追踪--一旦市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者原辅料发现异常,要看我们留样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市场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是运输问题、储存问题还是其他。便于改进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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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8-24 09: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说得有道理。
1、留样考察是不对做稳定性考察试验的;
2、长期稳定性试验是恒温恒湿的条件下进行的;
3、 长期稳定性试验样品是放在恒温恒湿箱内,相对来说,留样考察样品的存放条件要宽松一些;
4、留样室里的样品用来作长期稳定性试验是没代表性的,试验条件不一样,反映到样品的指标显示也是不一样的。
     二者必须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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