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410|回复: 20
收起左侧

分析方法验证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26 21: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期要做验证,HPLC上的,剂型药典里没有,方法是找一个研究所做的,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应该不用做验证,那是要做方法确认还是要做方法转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26 21: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同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6-26 22: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要做方法转移

点评

方法转移是方法接收单位和方法开发单位共同进行的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7 08: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6-26 22: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6-26 22:21
你自己要做方法转移

多谢,自己看文件也认为是要做转移,可是定的计划不是,纠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6 22: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法定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26 22: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研究所做的方法算法定方法么?法定方法只需做确认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27 00: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27 07: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验室重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6-27 07: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做方法转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6-27 07: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要做方法转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27 08: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剂型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7 08: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研究所做了方法验证的话,可以只做方法转移!研究所只是开发方法的话,要自己做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27 08: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药典方法必须经过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27 08: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研究所能不能提供方法验证的资料了,否则要做验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27 08: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做一下验证稳妥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7 08: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12、13、14、15楼的意见。你千万别纠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27 08: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6-26 22:21
你自己要做方法转移

方法转移是方法接收单位和方法开发单位共同进行的吧,

点评

是的 对方是全验证 你重点是重现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7 09: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6-27 09: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xcl308 发表于 2014-6-27 08:43
方法转移是方法接收单位和方法开发单位共同进行的吧,

是的
对方是全验证
你重点是重现性

点评

o,就和买设备一样了,一个买实物,一个买方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7 09: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27 09: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6-27 09:19
是的
对方是全验证
你重点是重现性

o,就和买设备一样了,一个买实物,一个买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6-27 20: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楼上诸位热心帮助,个人理解是研究所做的方法,全套验证资料要过来,本实验室做一下重现性,做一下方法转移就ok了。
我只是想弄明白到底应该怎么做。不过验证计划不是自己制定的,到时候上面怎么制定就怎么执行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3 03:3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