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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界资讯] 福建“两标合一”血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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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8-16 08: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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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放弃与‘放血’之间摇摆不定是普遍心态,建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适当参与投标”

限目录、量价挂钩、唯低价是取……这一系列词汇冲击着药企的神经。8月11日,《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挂网征求意见。文件拟在基药和非基药“两标合一”背景下,根据基药目录、省医保目录及新农合目录遴选本轮计划招标的近3000个品种,同时设立区域采购目录。各区市和省属医疗机构在最高限价基础上,以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方式进行议价和采购。“照此规则,企业只有两条路:要么‘放血’,要么‘放弃’。”远大医药集团管理总部副总裁李猛研读方案后称,征求意见稿在限价、采购、中标价等方面还是唯价格论。

今年上半年,湖南、湖北、河北等省的招标态度趋于缓和,安徽模式也在逐步纠偏,福建省此次的招标方案坚持杀价,引发争议。

层层挤价

征求意见稿指出,福建省综合考虑了药品定价类别的层次,参考2011年1月1日以来正式公布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价,合理确定本省药品集中采购的最高限价。在采购方式上,鼓励设区市的地方跨区域联合采购,并规定同通用名、同层次的药品限价不得高于其基准品2011年1月1日以来公式公布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3位中标价的中位数价格。

人福医药集团战略发展部副总监姜正汉认为,“以价格竞争导向的招标规则,我们将谨慎参与。”他表示,对竞争性产品的重点市场将理性、适度参与竞争,对非竞争性产品的非重点市场将以观望为主,也不排除“壮士断腕”的可能。

业界颇为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中标品规的价格如明显高于本企业同药品标外市场价格或生产成本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而竞价药品仍采用“双信封”评审,但与过去相比顺序倒置。“说白了,就是先排价格高低,再从中看质量确定入围品种。”李猛指出,按照现在的思路,许多优质药企、外资原研药企等产品价格较高者,可能在价格评标中就会遭遇淘汰。“外资品牌的价格维护较好,受到的冲击会小,民族品牌会很受伤。作为企业来讲,只能看看再说。”

姜正汉也流露出相似观点,他认为,这实际上歪曲了双信封制的本质,即在保障质量的基础上追求价格较低,而在价格较低产品中选择质量较高者。“过度追求价格的规则,会令质量优先的初衷沦为空谈。”

竞争猛烈

从目录名单来看,部分独家品种尤其是一些新药被拒之门外。此外,若要进入医疗机构必须先进入本区域的采购目录,否则只能通过备案采购。业界留意到,福建上一轮招标中,部分产品按治疗功效分组,这次口服常释剂型、口服缓释剂型、普通注射剂等也进行大分组,竞争异常激烈。

采访中,在放弃与不放弃之间摇摆不定是企业普遍的心态。先声药业营销副总裁田家伦直言:“许多企业若手上拥有非独家大品种,他们会为保其他市场而放弃在该区域的销售。”

姜正汉则举例道,“上一轮福建招标,我们的中标率和中标价都很不理想。独家产品复方米非司酮片中标后,就放弃了竞争性产品米非司酮片。这次独家产品不在目录内,企业面临两难抉择。”

目前,限制招标目录在安徽省药品招标中已初现苗头。6月在青岛召开的全国药品座谈会透露的《完善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招标方案》,也有意在公立医院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李猛认为,“‘两标合一’是趋势,目的是降低企业招标的社会成本。医改初衷也是要通过合标,促进二三级医院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只是福建省将此扩大到所有市区。“在省级集中招标基础上,由市区替代区域医疗机构进行集中采购,需要重点解决利益寻租的问题。”

按照福建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公告要求,征求意见稿的公示时间到8月15日截止,而招标新规会否引起周边连锁反应,是企业较为关心的。“对在医院做得好的品种,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适当参与投标,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企业会放弃市场。否则,企业要么放弃供给,这样可能造成新一轮药品短缺,要么降低运营成本,但这不免出现利益输送。我认为,未来医保部门作为招投标的主体可能更合理。”李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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