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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孙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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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及其它] 关于新版GMP质量受权人的规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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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1-27 21: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7 12:12
可以转授权备案   即一个企业,一个质量受权人,但可以多个转授权人。假如不是一个法人公司,那必须多个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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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1-27 22: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1-27 14:54
是不是与这条矛盾?(三)每批药品均应当由质量受权人签名批准放行;

可以这样理解:不矛盾,不要拘泥于条款字面的理解。既然是转授权,肯定是签被授权的名字,也是相当于签了质量授权人的名字,如果这批产品出了问题,责任是质量授权人的。即使是只有一个生产地址,你想想质量授权人不可能一直都在企业签名,此时产品放行,肯定是经过授权的其他人吧?       没有亲身经历过,只是我的理解和推测,仅供参考,也欢迎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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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参加讨论,对于条款的理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关系,此处质量授权人应该是质量受权人;国家局GMP专家回复意见还不统一呢,何况我们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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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23: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精业济群 发表于 2015-1-27 22:51
可以这样理解:不矛盾,不要拘泥于条款字面的理解。既然是转授权,肯定是签被授权的名字,也是相当于签了 ...

感谢参加讨论,对于条款的理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关系,此处质量授权人应该是质量受权人;国家局GMP专家回复意见还不统一呢,何况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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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23: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沙一叶 发表于 2015-1-27 12:36
国外可以多个QP,每人根据擅长的品种放行

比较赞同这种设置,对于一个品种多的企业,这样更合理也更符合法规要求。更重要的是每一个受权人都能够履行职责,而不是流于形式签字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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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23: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5-1-27 15:52
一个生产场地一个受权人是可以的,当然设一个受权人,然后再设几个转受人也是可以的。
我个人认为两种思路 ...

赞同第一种;转授权不转责,受权人这个责如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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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把书读死了,未理解其真实意义,当然你说的备多个QP的事宜也是可以的,其实转授权也是跟质量受权人一样需要省局备案的,他同样是具备质量受权人的能力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8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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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8 07: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1-27 23:36
赞同第一种;转授权不转责,受权人这个责如何担当?

楼主把书读死了,未理解其真实意义,当然你说的备多个QP的事宜也是可以的,其实转授权也是跟质量受权人一样需要省局备案的,他同样是具备质量受权人的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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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转授权你不是说授权不授责吗,转授权和受权人怎么可能一样呢?责任是不一样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8 17:00
同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8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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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8 10: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8 07:55
楼主把书读死了,未理解其真实意义,当然你说的备多个QP的事宜也是可以的,其实转授权也是跟质量受权人一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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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5: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单位也是一个注册证,几个地方生产的企业,备案授权人只有一个,产品放行是正常情况下是各厂转授权进行的,个人认为企业授权人应是转权不转责,因为政策培训,供户审计,供应商选择等基本都是企业授权人组织进行的,工厂质量部只是执行部门,几乎没有参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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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新版GMP质量受权人的规定问题 [2015-01-14] 问:我公司有4个生产地址,在同一个城市,但均相距较远,为方便产品质量管理,我公司想在每个生产地址均设置质量受权人并备案,请问新版GMP允许一个企业设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9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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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8 17: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8 07:55
楼主把书读死了,未理解其真实意义,当然你说的备多个QP的事宜也是可以的,其实转授权也是跟质量受权人一 ...

亲,转授权你不是说授权不授责吗,转授权和受权人怎么可能一样呢?责任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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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难以跟你沟通,假如习大大哪天授权给你做钦差大臣,你还要找习大大一起陪同前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9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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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08: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1-28 17:00
亲,转授权你不是说授权不授责吗,转授权和受权人怎么可能一样呢?责任是不一样的

好吧,难以跟你沟通,假如习大大哪天授权给你做钦差大臣,你还要找习大大一起陪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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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不一样的哦,习大大授权钦差大臣,相当于授权人给受权人授权对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9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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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08: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9 08:08
好吧,难以跟你沟通,假如习大大哪天授权给你做钦差大臣,你还要找习大大一起陪同前往。

概念不一样的哦,习大大授权钦差大臣,相当于授权人给受权人授权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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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授权人的备案同样需要老板授权,再质量受权人授权,看来你是没有办过质量转授权人的备案。 你们老板也不会那么傻,找个傀儡去办转受权人,肯定也是可以把控的人,否则出事了他也跑不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9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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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08: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1-29 08:24
概念不一样的哦,习大大授权钦差大臣,相当于授权人给受权人授权对吧?

转授权人的备案同样需要老板授权,再质量受权人授权,看来你是没有办过质量转授权人的备案。    你们老板也不会那么傻,找个傀儡去办转受权人,肯定也是可以把控的人,否则出事了他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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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不懂这些深意,慢慢领悟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9 08:55
转授权强调授权不授责对吧,能备案一个以上受权人为什么要备案转授权人呢?是为了集中权利还是为了能尽职尽责?  发表于 2015-1-29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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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08: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GMP古墓派 发表于 2015-1-28 15:28
我们单位也是一个注册证,几个地方生产的企业,备案授权人只有一个,产品放行是正常情况下是各厂转授权进行 ...

标题:关于新版GMP质量受权人的规定问题  [2015-01-14]  
问:我公司有4个生产地址,在同一个城市,但均相距较远,为方便产品质量管理,我公司想在每个生产地址均设置质量受权人并备案,请问新版GMP允许一个企业设置一个以上的质量权受人吗(因为多个生产地址,同一企业名称),负责产品放行。急盼回复!  
答:你企业的质量受权人可以对产品放行进行授权,授权有资质的QA人员进行放行,签署授权书并由被授权人实施产品放行的职责。

2010年版GMP疑难问题解答之问题28:质量受权人备案是否可以多备几个?
答:可以。
点评:多个符合资质要求的质量受权人可以同时备案,作为企业应明确每个质量受权人的职责范围以及相互备份的关系。
以上是官方回答,你认为是备案一个合理还是按需求备案几个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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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就是转授权的概念,转授权人备案资质和受权人一样,只是多了一个质量受权人对转授权人的授权,以及权力可以只规定用于产品放行。例如:关键供应商审计可能还是质量受权人去。里面很多文章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9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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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08: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1-29 08:38
标题:关于新版GMP质量受权人的规定问题  [2015-01-14]  
问:我公司有4个生产地址,在同一个城市,但均 ...

第一条就是转授权的概念,转授权人备案资质和受权人一样,只是多了一个质量受权人对转授权人的授权,以及权力可以只规定用于产品放行。例如:关键供应商审计可能还是质量受权人去。里面很多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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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供应商审计可能还是质量受权人去。不理解,为什么一定要质量受权人去?我觉得有资质的QA足够了,批准必须质量受权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9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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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08: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9 08:32
转授权人的备案同样需要老板授权,再质量受权人授权,看来你是没有办过质量转授权人的备案。    你们老板 ...

你还是不懂这些深意,慢慢领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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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懂要才讨论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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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09: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9 08:54
第一条就是转授权的概念,转授权人备案资质和受权人一样,只是多了一个质量受权人对转授权人的授权,以及 ...

关键供应商审计可能还是质量受权人去。不理解,为什么一定要质量受权人去?我觉得有资质的QA足够了,批准必须质量受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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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09: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9 08:55
你还是不懂这些深意,慢慢领悟吧

因为不懂要才讨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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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09: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转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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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10: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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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能具体说说赞同的理由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9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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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12: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卢宏波 发表于 2015-1-29 10:13
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

感谢支持,能具体说说赞同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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