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215|回复: 18
收起左侧

[冻干] 无菌制剂灌装开始时间如何定义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5-1-29 11: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无菌制剂灌装开始时间如何定义?是配液交药后就开始算了(全自动送液系统),还是从灌装调试装量后(调试装量部分报废处理),正是灌装开始算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12: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的无菌操作开始计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12: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样,看你们验证时的数据支持到哪一步了,最有利的还是灌装开始时
最重要的是你们工艺验证时的数据,有数据就可以支持你们的想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13: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有说明你的问题
不管从什么时候算,药液除菌过滤后到灌装结束时是不能超过药液存放时限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1-29 13: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时间段都要验证,不论从什么时间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9 13: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从罐装准备开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13: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hongyv 发表于 2015-1-29 13:06
你没有说明你的问题
不管从什么时候算,药液除菌过滤后到灌装结束时是不能超过药液存放时限的。

就是针对工艺时限的问题来说,要求配液开始到配液结束6个小时,灌装开始到灌装结束是12个小时。但是如果对我药液的配制花了4个小时。4小时后我除菌过滤送液,那么我灌装开始时间是从送液后的时间开始算,还是等我把装量调好后正式灌装开始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13: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除菌过滤送液开始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13: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柔丨Gentleman 发表于 2015-1-29 13:11
就是针对工艺时限的问题来说,要求配液开始到配液结束6个小时,灌装开始到灌装结束是12个小时。但是如果对 ...

这个就看咋设计批记录了,你可以提现调整装量时间,也可以不体现。为什么死抠这点时间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13: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跟你无菌存放时限关系很大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9 14: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应该从药液开始配制吧,除微生物还应该考虑有关物质的。这样对不对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15: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hongyv 发表于 2015-1-29 13:42
这个就看咋设计批记录了,你可以提现调整装量时间,也可以不体现。为什么死抠这点时间呢。

因为这批药因设备故障,涉及到超时,偏差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1 09: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药液开始配制记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 13: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看你计算这个时间的目的
如果是用来核对药液的时效性,应该是药液配制后就开始计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4 13: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除菌过滤结束之后开始计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18 09: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要经过工艺验证去确定,一般都是生产前准备做完开始,就是装完设备后,开始调试装量开始算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 10: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灌装时间从测完装量开始计算,时限是从除菌过滤结束后开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5-2 20: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蒲友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30 09: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灌装时间到底怎么定义呢   
如果从无菌过滤开始算  ,那灌装前 无菌组装2-3h,算在无菌灌装的开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2 01:1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