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975|回复: 10
收起左侧

关于对照品问题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5 17: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一支对照品打开后,为什么不能再继续使用,在哪儿可找到依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9-25 17: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证明你打开后放置一段时间后
对照品不会发生变化
例如吸水、氧化、降解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5 18: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说不能继续使用吧,只要证明没有生变化就OK。实际上只要能恢复到打开前的状态(如密封什么的),然后在规定的条件下贮存,是没有问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9-25 19: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5 21: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打开就不能再用,中检所不是赚更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5 23: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的问题,只要你找到可以使用的依据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6 10: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说吧,依据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6 11: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开后继续使用,对储存条件,储存时间及密封情况等验证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6 15: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USP的要求就是打开瓶盖之后就已经不承认再是对照品,若想证明,就必须对其有效期做一个验证。不过一般的企业都没有做到,但是有效期的规定是必须要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6 15: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最通用的就是用图谱比对说没差别来啰嗦过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9-26 15: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在用,理论是应该做个稳定性考察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8 22:5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