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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认证] 福建省局又收回两家企业GS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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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9-20 15: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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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收回莆田市
裕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GSP认证证书的通知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查,莆田市裕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和6月23日,分别从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采购两笔注射用拉氧头孢钠(批号1603174,数量6240支;批号1603233,数量3840支)未经入库,即于当天直接发往江西志诚药业有限公司,对未入库药品虚建入库、验收单据及记录,以及聘用在职的公务人员担任质量负责人,存在虚假、欺骗等违法经营行为;检查福建中胜药业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账户2016年6月资金往来情况,发现济南远大中医脑康医院等6家单位与该企业产生药品业务往来的数据未录入药品GSP计算机管理系统,隐瞒销售真实情况,存在虚假、欺骗、不诚实守信违法经营行为。
鉴于以上2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和《福建省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决定依法采取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风险防控措施,现委托你局收回上述2家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请你局对上述2家企业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查处结果及时报告省局药品流通处。
联系人:陈友钟,电话0591-87719032。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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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9-20 15: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未入库药品虚建入库、验收单据及记录,以及聘用在职的公务人员担任质量负责人,存在虚假、欺骗等违法经营行为。——性质恶劣,应该吊证,对相关人员依法处理
对这个公务人员应该除名,停职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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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9-20 21: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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