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313|回复: 34
收起左侧

[其他] 高效过滤器到期更换,这变更怎么写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0-13 16: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如题,高效过滤器到期更换,质量系统需要我这边出具变更申请。这变更申请该如何填写呢?高效是按照SOP上规定的到期更换,检漏合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13 16: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名称:高效过滤器更换
原因:按某SOP要求定期更换
描述:换哪个车间,数量多少,新的高效哪个厂家(要有相关证书)等
计划:什么时候更换完成,什么时候检漏完成。
大概这样,按你们的变更流程走就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13 16: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定期更换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3 16: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部门让我出具变更申请,更换高效是为重大变更,但这申请书怎么写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13 16: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理他  不用提交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3 16: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BOBO1899 发表于 2016-10-13 16:48
名称:高效过滤器更换
原因:按某SOP要求定期更换
描述:换哪个车间,数量多少,新的高效哪个厂家(要有 ...

谢谢了啊 第一次接触这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13 16: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的定期更换为啥要写变更?你们更换了高效过滤器的供应商吗?还是更换了使用的高效过滤器等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3 16: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sop操作也算变更?那当初的更换期限是怎么定的?验证的时候质量部门也参与了吧,把问题回问质量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3 16: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质量部门应该是要求你们更换后做确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13 16: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属于重大变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3 16: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些费解了,但按照要求走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13 17: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到期更换,应该是按照sop执行更换就是了,更换完毕做确认,就OK了。搞不懂这算哪门子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13 17: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们换的高效是按照SOP里面写的一样的话就不需要变更

如果不是SOP里面规定的型号品牌,那肯定是要走变更的。把事情写清楚就好了,时间地点人物事情,换完之后再进行一个验证,整个变更程序就结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13 18: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纯粹更换高效,一般在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记录填写就行,哪用做什么变更申请。
如果是更换供应商、品牌、型号,那质量部要求是对的,应做变更申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13 19: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定期更换不同走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0-13 20: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定期更换就好,做好相记录应该差不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0-13 21: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定期更换不要走变更程序!如果换供应商、型号走变更程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14 08: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纯的到期更换,也要变更?这个我还真没遇到过。变更原因:到期更换。。。这叫什么原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14 08: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SOP规定了,依据其执行就行,不用执行变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4 08: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按规定走为什么还走变更,可能是让你们做下确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0 11:3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