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849|回复: 6
收起左侧

[药界资讯] 立即暂停销售使用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骨肽注射液的通知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7-1-19 16: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总局办公厅关于立即暂停销售使用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骨肽注射液的通知

食药监办稽函〔2017〕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总局接到云南省局《关于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骨肽注射液有关情况的报告》(云食药监稽业〔2017〕2号),反映在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发现标示为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批号:150920E1)引起不良反应。经初步调查,该公司近5年来未生产过骨肽注射液。上述产品涉嫌为假药。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立即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查和排查工作,一经发现标示为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依法责令立即暂停销售使用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同时追查涉案产品的来源和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二、对违法销售使用上述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医疗机构的,要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当地党委、政府。
  三、各地要在每月15日前将案件查办工作情况通报云南省局。云南省局要做好涉案产品的认定工作,对各地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需要认定的产品,及时出具认定意见。云南省局负责汇总全国案件查处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总局稽查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月18日


http://www.cfda.gov.cn/WS01/CL0844/168687.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9 17: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冒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1-19 17: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1-19 17: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哪家单位,竟敢如此大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9 21: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假药有点夸张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9 22: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0 08: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厉害了--“涉嫌为假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1 06:5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