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103|回复: 14
收起左侧

[国内外GMP法规及其指南] 药包材委托检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5-4 08: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想问一下各为大神,药包材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委托检验报告的规格不是我们家使用的规格,这个是可以的吗?国家有没有此类相关的规定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5-4 08: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供应商自己不检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09: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77月亮 发表于 2017-5-4 08:54
供应商自己不检验?

检,出厂必须都要有报告的,但是现在是要求供应商每年提供一份权威机构的全检报告。供应商给的回复是他家同材质的包材有很多规格,所以他们只挑选几个规格做委托!

点评

也得根据你什么包材吧,例如硬片,单纯尺寸不一致应该也无妨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4 09: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5-4 09: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799644286 发表于 2017-5-4 09:05
检,出厂必须都要有报告的,但是现在是要求供应商每年提供一份权威机构的全检报告。供应商给的回复是他家 ...

也得根据你什么包材吧,例如硬片,单纯尺寸不一致应该也无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5-4 09: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看你们是如何管理供应商了。有些强势的企业,会提出从购进的包材中任意抽样一批送检,而且检验费包材企业出,这样就给包材企业压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5-4 10: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好比你把10g规格的药卖给别人,报告单是另一种15g规格的会有什么想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0: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classicboy 发表于 2017-5-4 09:25
这就看你们是如何管理供应商了。有些强势的企业,会提出从购进的包材中任意抽样一批送检,而且检验费包材企 ...

就是国家对此方面没什么具体的要求呗?

点评

检查时,一条一般缺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4 10: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0: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夜小小 发表于 2017-5-4 10:01
这就好比你把10g规格的药卖给别人,报告单是另一种15g规格的会有什么想法?

所以想问问国家对这方面有没有具体的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5-4 10: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799644286 发表于 2017-5-4 10:15
就是国家对此方面没什么具体的要求呗?

检查时,一条一般缺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4 10: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规格,相当于不同物料。也就是说,供应商给你公司的包材并没有提供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
妥妥的缺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7-5-4 1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至少说明为什么,送检官方规格与供应规格不一致,也要说明这个“规格”不一致只是无关质量的包装形式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7-5-4 11: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这是COA与实物不一致,这种缺陷以前是有实例的。

雨老师的方法可行,但如果遇见叫真的也麻烦,最好还是供应商提供,如果其不提供,自己送检,费用吗,那就看关系啦,可以自负也可以从货款中扣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4: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915_雨 发表于 2017-5-4 10:46
要求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至少说明为什么,送检官方规格与供应规格不一致,也要说明这个“规格”不一致只是 ...

谢谢老师给的方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5-11 15: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一个关于内包材的问题】
1.药品内包材是否需要每批全部检验?
2.若非每批或部分项目的检验
以上问题的法规依据是什么呢?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3-5-2 22: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借鉴,感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1 03:1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