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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A是否需要区分哪条是CA哪条是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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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8-31 12: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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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说CAPA就是纠正预防措施,没有必要区分哪个是CA哪个是PA,不想区分的原因是平时生产部门写CAPA经常分错类别。
我觉得首先偏差关闭一般是需要CA完成,而且涉及产品的偏差也是需要CA完成才可放行的吧,但领导认为不需要,偏差关闭根本原因调查完成即可,
所以CA和PA有必要区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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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8-31 13: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查完之后要有预防措施啊,还要评估这个预防措施是不是能有效达到目的,最后才能关闭。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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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31 13: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文件里是怎么规定偏差关闭的前提的,还有偏差里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分别怎么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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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8-31 14: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文件规定,文件规定是否需要等偏差关闭;CAPA如果非要区分,可有时又区分不开,你怎么办,如即是纠正措施同时也是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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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8-31 14: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看你们公司内部偏差管理的文件是怎么规定的,其次看你们偏差的影响程度,一般偏差就是调查到根本原因执行纠正完成后就可以关闭,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偏差一定制定CAPA,CA一定要完成,PA要定期回顾执行的效果,偏差在CA完成后即可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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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31 14: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偏差正常是CAPA执行完成后关闭,如果CAPA时间较长则需要先制定CAPA经过批准,然后关闭偏差。CAPA可以慢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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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8-31 14: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你的观点是:1)偏差关闭需要CA完成;2)由此必须区分CA和PA;
个人认为:偏差规程应明确关闭的时机(条件),一般情况下CA应完成,但对于单纯DR不一定需要,具体还得看产品影响评估(也可包括区域影响评估);
有些行动很难讲清楚CA还是PA,硬要区分不适合,但取决于CAPA规程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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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8-31 14: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wuzi123456 发表于 2020-8-31 14:27
其实你的观点是:1)偏差关闭需要CA完成;2)由此必须区分CA和PA;
个人认为:偏差规程应明确关闭的时机( ...

是这个意思,我也不是很清楚是不是一定得分开,就是觉得某些情况是需要搞清楚CA是什么PA是什么,想看看大家都是怎么做的

点评

不强求,如果需要是可以在DR或CAPA开启页中体现的,有些规则定出来可能最终束缚了自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3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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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8-31 15: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周瑜大战小诸葛 发表于 2020-8-31 14:48
是这个意思,我也不是很清楚是不是一定得分开,就是觉得某些情况是需要搞清楚CA是什么PA是什么,想看看大 ...

不强求,如果需要是可以在DR或CAPA开启页中体现的,有些规则定出来可能最终束缚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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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8-31 15: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CA、PA不一定要分开,因为有些时候你的CA可能也是你的PA,相辅相成的。但是像涉及到产品质量的偏差,我支持你的观点,应该至少完成CA这一步才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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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8-31 15: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纠正,纠正措施,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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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10-27 16: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ISO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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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1-3 15: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搞清楚CA是什么PA是什么,还是措施中既有CA和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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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8-15 19: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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