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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帕杯】QA管绩效,躁动的GMP奶酪-论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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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9-6 15: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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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王兴来 于 2020-9-9 12:42 编辑

QA,素有药企警察之称。当然,这一定位未必准确。随着对药品生产规律的认识,企业对QA寄予了更多的希望,赋予了更复杂的职责。但是,QA有保障质量体系规范运行的义务却毋庸置疑。

QA,可以说是质量负责人安插在各关键环节的眼线。抽查、监督、报告,甚至按照授权适度执法,都是可以的,而且QA工作的应有之义。

但是,我认为,仍然要注意职责边界越界“执法”,必然引起混乱。

QC工作出现了偏差,要区别对待。如果确实是因为不负责任而引起的差错,可以予以处罚。但是这种处罚必须是有依据的(奖惩制度文件有明文规定),而且“执法权”也不属于QA。QA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直接开罚单往往令人难以接受。何况有些偏差并非人为因素造成,包括OOS结果,必须细致分析,追溯原因,排除质量隐患,而不是盲目处罚。

要形成勇于暴露问题的企业质量文化,否则,盲目处罚容易造成当事人因害怕处罚而隐瞒问题,那么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管理需要分清层次,划定职责。正如诸葛亮在《出师表》中所言:”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对人员的奖罚,有专门的部门、专门的制度、专门的程序,而且要允许申辩。

QA对岗位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直接进行经济处罚,也许本意是好的,似乎也能彰显魄力,但是本质上属于越权行为,而且效果常常也是事与愿违。

我曾经在一家企业经历过类似情况。企业赋予了QA一定的处罚权。

情况往往是,QC正在工作,QA长驱直入:实验台摆放混乱,罚款;天平的硅胶没有及时更换,罚款;记录没有及时完成,罚款!

本来QC工资不高,而且这样的处罚未必合理,有过于教条之嫌。这样一搞,怨声载道,QC纷纷辞职。如果切合实际一点,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程序区别情况予以处理,或许效果会好一点。

总之,药企中QA的手不要伸得太长,着眼于关键环节的监控,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把绩效考核、人员奖惩这样的事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划清职责边界,可能更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这是个人的一点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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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9-7 08: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不可以理解为: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但是不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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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0-9-7 08: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QA更多的时候是教练的职责,才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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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9-7 10: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QA的手不要伸得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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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点不太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9-9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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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9-9 12: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syhorchid 发表于 2020-9-7 10:38
QA的手不要伸得太长?

这个观点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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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9-9 12: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平的硅胶没有及时更换,罚款;记录没有及时完成,罚款!我觉得一点都没错

点评

重点是“边界”二字,不要过度解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9-9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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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9-9 13:4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指染浮华 发表于 2020-9-9 12:49
天平的硅胶没有及时更换,罚款;记录没有及时完成,罚款!我觉得一点都没错

重点是“边界”二字,不要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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