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蝴蝶菲
收起左侧

[变更管理] 按照处方进行配制,最终含量不合格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0-11-3 15: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20-11-3 15:14
既然原因已查明,为什么写不了纠正和预防措施呢?

之前的是找出原因了,这次都排查了,没有发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3 15: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蝴蝶菲 发表于 2020-11-3 15:36
之前的是找出原因了,这次都排查了,没有发现

那可不就是没找到原因吗? 你这种偏差被飞到麻烦很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3 15: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机料法环先调查清楚吧,要不然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预防措施肯定要根据你根本原因来定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3 16: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蝴蝶菲 发表于 2020-11-3 15:13
这个没有,都排查了,没有发现问题。

确定不是工艺本身原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3 16: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蝴蝶菲 发表于 2020-11-3 15:13
这个没有,都排查了,没有发现问题。

重复发生,很明显排查不彻底,楼上分析得很全面,你们还是全面排查一下吧,调查光说是没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3 16: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补水补料可以被监管接受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3 16: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偏差有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又有导致直接原因的根本原因和导致间接原因的根本原因。整个失控链条上,可能找到了某个原因,但没找到根本原因,这种情况下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是无法有效控制偏差的再次发生的。人机料法环测,从各个方面的可能原因去调查,并采用5WHY方式追根究底,找出根本原因,再去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如果所有可能的原因都调查清楚了,也解决不了问题,那就要拓宽思考的方向到所有理论上能导致偏差产生的因素上,不再单单从可能性的大小上进行判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1-3 16: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您所说的(1)工艺自身问题,与工艺相匹配的过程控制措施不到位(2)另外您后续所说的纠正手段不是所谓的纠正,纠正行动/纠正措施概念翻看GMP指南(3)预防措施,哪来啥预防措施,按照处方进行生产都会发生漂移,好好研究下工艺自身和过程控制手段是否到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3 16: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3 20: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单位有个品种也是一年会出现1-2次的含量低于内控,因为我们这个品种的原料易吸潮,还不总生产,所以每次原料来了等到即将使用的时候仓储再请验,使用结束后用小型封口机对原料进行包装袋进行封口,后来就好多了,批间差异也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0-11-3 22:1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原料含量、中间体含量、制剂含量,以及原料对应几批制剂,把历史数据关联性的查证,注意溶解性过滤损失和工艺温度要求等要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8 20:25: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你们的工艺描述或者工艺规程有问题,就不能设置成配制后根据含量结果向其中进行补加,至合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1-9 08: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含量不合格,纠正微生物指标?
按照处方配制,要么处方不稳定不成熟,要么你被骗了,操作人员没有按照处方配制,还有原材料不行。

从这三点去调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11 11: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查一下批批量的原料量是否折干折纯。如果折干折纯,由于检验误差导致原料放行报告含量超过100%,折干折纯时按100%计算还是按超100%的结果计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5 1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料平衡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2-7-10 10: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1 03:3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