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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新规,质量授权人等重要岗位必须是执业药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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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0-12-26 09: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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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执业药师证的蒲友注意了,这里告诉你如果注册,如何延续注册

执业药师新规,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及生产管理负责人等岗位要求执业药师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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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2-26 11: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玩意,没有执业药师的我以后算是没有发展空间了,关键一个做原料的考个执业药师干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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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2-26 09: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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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2-2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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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6 09: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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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20-12-26 09: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行版GMP)未更新之前,该执行GMP还是《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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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2-26 10: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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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6 10: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怎么老是拍脑袋做事呢?!药店、医院药房推行执业药师这么多年到底有什么效果?有没有摸底?这么大的一个决定,事前有没有摸排下生产企业目前这些岗位的情况?一纸令下,不是执业药业的都全部变更吗?!都让去考执业药师,到底有什么实际意义?让执业考试的培训机构再发笔大财?职业资格、职称改革改了这么年了,又一刀切!!!药品科学监管就是这样搞的吗?!真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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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6 10: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口口声声与国标接轨,欧美有这样类似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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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没有中药,哈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2-2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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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6 10: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liuqygood2005 发表于 2020-12-26 10:29
口口声声与国标接轨,欧美有这样类似的规定吗?!

欧美没有中药,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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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2-26 10: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放一波消息出来看看效果,没什么反应就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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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2-26 10:44: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执业药师的考核内容真的适用生产企业吗?一旦面世就会面临变更备案,算不算重大变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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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2-26 10: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无语了  ,国家局难道就不考虑实际情况,比如说那些生物药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有多少是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 ,大部门是医学或者生物学专业的 ,如果真要施行了,执业药师的报考专业条件就要同步改动了。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
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
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 号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5 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
工作满 3 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
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1 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
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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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12-26 11: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分解读,要以当前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指导原则

有执业药师可以做质量负责人,不代表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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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2-26 11: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lyyyyy 发表于 2020-12-26 11:01
过分解读,要以当前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指导原则

有执业药师可以做质量负责人,不代表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 ...

按照征求意见稿 的意思  难道不是 必须要有执业药师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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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2-26 11: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业药师终于有存在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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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2-26 11: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声断魂 发表于 2020-12-26 11:11
什么玩意,没有执业药师的我以后算是没有发展空间了,关键一个做原料的考个执业药师干嘛用

所以大家要提反馈意见啊  不然到时候 施行了  就要按要求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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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2-26 11: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凌大圣 发表于 2020-12-26 09:20
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行版GMP)未更新之前,该执行GMP还是《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 ...

两个都是 部门规章,如果真要施行了,两个都要同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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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2-26 16: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按照有关要求”管理办法比管理规范法律效应高么?如果没有要求就不需要配备。。。最近发现一个问题,很多人读不懂意思,只看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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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6 16:30: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可以管Gmp?大家去提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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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6 17:07: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影响到了其他规章的执行,也不应该只在执业药师注册登记的网站公示吧。感觉像躲起来自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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