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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3-14 17: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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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老师,注册自检中有委托检验的需要对受托方的资质、检验能力符合性等进行评价,资质是CMA,但检验能力符合性是什么呢?如何评价呢?迷茫,麻烦老师们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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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2-3-14 17: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检索对方是否有该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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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2-3-14 17: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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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2-3-14 18: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检索你参考标准是否在他的承检范围,可以再检测机构网站或者让检测机构给你一份承检目录,去检索你参考的标准是否在他的承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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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3-15 09: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检验的标准是否在他承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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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3-15 09: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米亚的忧伤 发表于 2022-3-14 18:36
检索你参考标准是否在他的承检范围,可以再检测机构网站或者让检测机构给你一份承检目录,去检索你参考的标 ...

明白了,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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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3-15 10: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行标,但是检验所说他们有承检能力的话,需要检验所提供什么资质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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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3-15 13: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蟲4c89ebe6 发表于 2022-3-15 09:53
看你检验的标准是否在他承检范围内

请问您如果技术要求没有引用国行标,委托检验的话如何确认检验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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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3-15 13: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检测所都有相应的承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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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3-15 13: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凉风 发表于 2022-3-14 17:26
检索对方是否有该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

如果委托检验的某项性能引用国行标的话,可以查询是否在受托方的承检目录内;如果没涉及国行标呢?请问怎么评价对方是否有检验能力呢

点评

1.是的 2.不涉及国行标,那就让对方出具备检验能力声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3-15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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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3-15 13: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Hean 发表于 2022-3-15 13:34
请问您如果技术要求没有引用国行标,委托检验的话如何确认检验能力呢

在自检管理规定解读中(七)有提到若检验机构无法加盖CMA章就需按照《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标注资质认定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药监综科外函〔2020〕746号)执行。
根据那个通知,对于不涉及国行标准的,检验机构要对承检能力予以自我声明。具体你找一下那个通知,重点在最后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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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2-3-15 13: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Hean 发表于 2022-3-15 13:40
如果委托检验的某项性能引用国行标的话,可以查询是否在受托方的承检目录内;如果没涉及国行标呢?请问怎 ...

1.是的
2.不涉及国行标,那就让对方出具备检验能力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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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3-15 13: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蟲4c89ebe6 发表于 2022-3-15 13:44
在自检管理规定解读中(七)有提到若检验机构无法加盖CMA章就需按照《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标注资质认 ...

嗯嗯我知道您说的那个通知。我们公司之前都是直接送检测所受理办,最后检测所在报告备注里声明具有承检能力。现在委托送检前要先对检测所进行评价,就是要检测所先出一个承检声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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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3-15 13: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凉风 发表于 2022-3-15 13:44
1.是的
2.不涉及国行标,那就让对方出具备检验能力声明

明白,谢谢老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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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3-15 14: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Hean 发表于 2022-3-15 13:51
嗯嗯我知道您说的那个通知。我们公司之前都是直接送检测所受理办,最后检测所在报告备注里声明具有承检能 ...

对检验机构评价参照自检管理规定的三、委托检验要求的(二)对受托方的评价。一般我自己认为要是检验机构愿意自我声明的话就具备承检能力,就看你怎么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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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2-3-15 15: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蟲4c89ebe6 发表于 2022-3-15 14:11
对检验机构评价参照自检管理规定的三、委托检验要求的(二)对受托方的评价。一般我自己认为要是检验机构 ...

明白,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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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3-15 17: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明确《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标注资质认定标志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监综科外函〔2020〕746号
检验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地出具准确、清晰、完整的检验报告,并在报告上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     对于产品技术要求完全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验机构必须取得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资质认定,报告封面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章,并在报告备注中注明。    对于产品技术要求不涉及或部分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的,应在检验报告书备注中对承检能力予以自我声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我声明内容为“该产品技术要求不涉及/部分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能直接作为资质认定许可的依据,但本实验室对报告涉及的检验项目具备相应的承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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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8-13 18: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好资料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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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0-11 16: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自检通过了吗?想请教一些关于体考的问题,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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