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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关于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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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5-21 21: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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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
GMP附录《取样》第二十六条:为避免印刷包装材料取样时存在混淆的风险,每次只能对一种印刷包装材料取样,所取印刷包装材料的样品不能再放回原包装中。样品必须有足够的保护措施和标识,以防混淆或破损。
大家印刷包装材料的样品都没放回原包装吗?比如小盒、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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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3-5-21 22:0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门 于 2023-5-21 22:28 编辑

大箱放回去了。
但小盒,说明书等 确实检验完剩的就销毁了。
理由是:
某种意义上说 其实大箱不归GMP管,大箱仅是用于运输的;
当然对于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也肯定会管理大箱!但检验完,没坏的大箱再放回去,我认为不违反这条GMP条款!
小盒 说明书等 为了省得扯皮,还是别放回了,不值得!

上原文:GMP第312条(二)包装材料
药品包装所用的材料,包括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印刷包装材料,但不包括发运用的外包装材料。

但是又有个24号令,有人让大箱也得按24号令执行。但起码,
讲GMP文学,可以肯定的是,大箱的取样,不归GMP取样的条款管!
讲理,有谁会因为大箱有误而吃错了药吗?
GMP的初衷:保证用药安全,防止药物灾难(虽然起源是美国扯淡吹出来的,但这句话本身很正确)。

点评

还有一个问题,比方说小盒和说明书的外观检验,外观检验取样量大,有时要几百个,检完外观我们再从里面抽取性状检验的,外观检验剩下的放回原包装。性状检验的检完留样或报废,不放回原包装了。  发表于 2023-5-2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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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3-5-22 09: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不放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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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5-22 13:15: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门门 发表于 2023-05-21 22:03
本帖最后由 门门 于 2023-5-21 22:28 编辑

大箱放回去了。
但小盒,说明书等 确实检验完剩的就销毁了。
理由是:
某种意义上说 其实大箱不归GMP管,大箱仅是用于运输的;
当然对于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也肯定会管理大箱!但检验完,没坏的大箱再放回去,我认为不违反这条GMP条款!
小盒 说明书等 为了省得扯皮,还是别放回了,不值得!

上原文:GMP第312条(二)包装材料
药品包装所用的材料,包括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印刷包装材料,但不包括发运用的外包装材料。

但是又有个24号令,有人让大箱也得按24号令执行。但起码,
讲GMP文学,可以肯定的是,大箱的取样,不归GMP取样的条款管!
讲理,有谁会因为大箱有误而吃错了药吗?
GMP的初衷:保证用药安全,防止药物灾难(虽然起源是美国扯淡吹出来的,但这句话本身很正确)。

谢谢你。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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