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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生产场地名称属于什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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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 15: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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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变更生产地址名称,生产地址仍是原来的地址,类似街道名称变化,实际位置未变。这类是微小变更还是中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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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2 15: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场地变更(文字性变更),不知道你们省局有没有这个类别哈。至于产品的生产地址信息,我们这边是要求写申报资料交注册处备案的。具体执行情况还得咨询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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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2 15: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地址的同址更名  属于微小变更  我们这几年前是先去变营业执照  再去变生产许可证   做产品的注册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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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2 15: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微小变更,具体可参照指导原则中的微小变更:“更改上市许可持有人和/或生产企业的名称”。当然,如果内部变更程序另有分类,按企业内部分类标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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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4-2 16: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可证变更没有什么重大、微小一说。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变更之后通过补充申请变更产品证明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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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4-2 16: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更名。连微小变更都算不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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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2 17: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登记事项变更,企业内部评估等级时可以定为微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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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7 15: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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