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36|回复: 13
收起左侧

[方法验证及确认] 立式灭菌锅验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7-9 11: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想问一下,做立式灭菌锅的验证,如果不用圣物指示剂做的话,用灭菌后的培养基,就是看灭菌后的培养基有无菌生长,这样可以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7-9 11: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7-9 11: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和我讲解一下吗,谢谢

点评

GMP 附录一 无菌药品 第六十三条 任何灭菌工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采用物理检测手段和生物指示剂,验证其对产品或物品的适用性及所有部位达到了灭菌效果。 当然,可以和检察员解释。立式灭菌锅不是生产,只灭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7-9 13: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7-9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的,BI属于微生物挑战试验,BI能灭死才能保证无菌保证水平SAL≤10的﹣6次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9 12: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芋头j6u 发表于 2024-7-9 11:50
可以和我讲解一下吗,谢谢

你先要找出处,

药典9203,灭菌设备,要求用生物指示剂、测试周期。
药典9207,规定了灭菌器验证的明确菌种,具体什么自己翻原文。

然后,验证步骤或者怎么做验证,这个可以参考国标,YY/T 1007-2018 立式蒸汽灭菌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9 13: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生物指示剂中是嗜热芽孢杆菌,杀灭条件比较苛刻,经过验证的可以杀灭它的灭菌条件,可以推广适用大部分的情况。你使用的培养基,灭菌前每批的微生物种类和含量可能不一样,即使你连续三批灭菌没问题,也不能保证以后每批都没有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7-9 13: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芋头j6u 发表于 2024-7-9 11:50
可以和我讲解一下吗,谢谢

GMP 附录一 无菌药品
第六十三条  任何灭菌工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采用物理检测手段生物指示剂,验证其对产品或物品的适用性及所有部位达到了灭菌效果。

当然,可以和检察员解释。立式灭菌锅不是生产,只灭器具或者灭活。
被落缺陷的可能>9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9 13: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用培养基来代替生物指示剂的作用,因为生物指示剂是按照最差条件的生物负载制备的,而验证就是要去做最差条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9 14: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肯定不行的,即使你用了生物指示剂,也不行,还要有温度探头来确定你的温度是符合要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9 15: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喵警长 发表于 2024-7-9 13:42
GMP 附录一 无菌药品
第六十三条  任何灭菌工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采用物理检测手段和生物指示剂,验证 ...

看这个验证方案的几率高达1%,仔细看的几率高达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7-9 16: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7-9 16: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喵警长 发表于 2024-7-9 13:42
GMP 附录一 无菌药品
第六十三条  任何灭菌工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采用物理检测手段和生物指示剂,验证 ...

了解,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7-9 16: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是不可以的,需要用生物指示剂,如果设备有引线扣还需要做空载热分布和满载热穿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14 10:48: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生物指示剂都舍不得买,做什么药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0 02:2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