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172|回复: 22
收起左侧

广东中药提取的未来是怎么样?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2-3 21: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药提取委托加工一直充满广东特色,许多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受地域影响,提取加工基本都是异地委托。新版GMP实施以来,药监部门已下达文件,2015年底以前,不具备中药前提取条件的中药制剂企业,将不再接受委托加工申报的审批。到底未来广东中药提取加工业务是什么局面呢?
1、中药提取加工都自建难以实现:像深圳、广州的企业,在属地内新建提取车间是行不通的,首先环评就通不过,即使通过,带来的高成本也没有几个企业能接受;如果选择异地自建,那资金投入、生产管理成本在短期内也将给企业增加很大的负担。
2、未来委托加工预计在一段时间内还是将被允许:某个企业完全建立与企业配套的提取车间,成本将会大幅提升,任何企业的生产都有一定的不均衡性,提取加工单位就是通过调整不同单位的业务来达到均衡生产,从而靠量赢取较薄的利润。制剂企业要完全实现自己提取,生产成本将大幅提升,生产管理难度将大大增加;另一方面,目前以承揽加工业务为主的企业,也不可能一下子失去生存的机会。
3、一批新的提取加工基地将形成:有许多企业采取厂外车间的模式来完善提取产业链,一些集团性质的企业可以以集团共用车间的形式来完成,对于一些非集团化的企业,也可以联合起来,共建基地,分车间而治之。

       以上是个人对未来广东省提取加工形势的一些个人意见,求交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3-2-3 21: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车到山前必有路,存在这类问题的其实何止广东,只是广东作为中药大省,这类问题凸显。安徽、陕西等地,多少做中药提取物的企业,没有制剂文号不也照样能拿GMP证书,政策是人定的,也是可以更改的,也许到时候会出一个补充说明之类的,解决存在的这类矛盾。不过总体能推动行业发展,就是有用的。广东中药提取的未来可能更加辉煌


蒲公英导航http://123.ouryao.com 欢迎设为首页
蒲公英微博http://t.ouryao.com  可以发1000字的微博

点评

但愿有更科学的办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3 23: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3 23:3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 发表于 2013-2-3 21:37
车到山前必有路,存在这类问题的其实何止广东,只是广东作为中药大省,这类问题凸显。安徽、陕西等地,多少 ...

但愿有更科学的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4 07: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此贴是外行,支持你下

点评

谢谢你,老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4 14: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2-4 08: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提取加工业务发个帖啊,合适的话,挣俩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2-4 08: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上海 发表于 2013-2-4 08:21
有提取加工业务发个帖啊,合适的话,挣俩金币

是买方还是卖方啊

点评

加工提取方面的业务啊,可以提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4 13: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4 08: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探讨建设提取加工基的方法,这样更为现实一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4 09: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中药提取的问题怎么严重,没想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2-4 13: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132 发表于 2013-2-4 08:26
是买方还是卖方啊

加工提取方面的业务啊,可以提取

点评

在哪里的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4 14: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4 14: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收购、兼并、参股等方式进行

点评

这样一种情况:企业在发展期,有一定的业务量,但老板又不愿意投资那么多钱自建一个车间,如果找这种愿意出资的老板,投资新建一个车间,签订长期加工的合同,您觉得这种可能性会大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4 14:2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2-4 14: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上海 发表于 2013-2-4 13:18
加工提取方面的业务啊,可以提取

在哪里的呢?

点评

河南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4 14: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2-4 14: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厚厚慈悲 发表于 2013-2-4 14:10
可以收购、兼并、参股等方式进行

这样一种情况:企业在发展期,有一定的业务量,但老板又不愿意投资那么多钱自建一个车间,如果找这种愿意出资的老板,投资新建一个车间,签订长期加工的合同,您觉得这种可能性会大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2-4 14: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132 发表于 2013-2-4 14:19
在哪里的呢?

河南的

点评

那太远了,现在药品委托提取最多只能是省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4 14: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2-4 14: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上海 发表于 2013-2-4 14:26
河南的

那太远了,现在药品委托提取最多只能是省内。

点评

出资跟我们合作呢?投入股份给我们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4 14: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2-4 14: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132 发表于 2013-2-4 14:28
那太远了,现在药品委托提取最多只能是省内。

出资跟我们合作呢?投入股份给我们呢

点评

那也只能是纯资本投资,业务上没法合作,集团内也不允许跨省前提取加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4 14: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2-4 14: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检所dzp 发表于 2013-2-4 07:39
我对此贴是外行,支持你下

谢谢你,老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2-4 14: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上海 发表于 2013-2-4 14:31
出资跟我们合作呢?投入股份给我们呢

那也只能是纯资本投资,业务上没法合作,集团内也不允许跨省前提取加工。

点评

haod好的,有商机在联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4 14: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2-4 14: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132 发表于 2013-2-4 14:37
那也只能是纯资本投资,业务上没法合作,集团内也不允许跨省前提取加工。

haod好的,有商机在联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4 14: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freeman132 发表于 2013-2-4 14:21
这样一种情况:企业在发展期,有一定的业务量,但老板又不愿意投资那么多钱自建一个车间,如果找这种愿意 ...

这种不合法,必须是收购兼并参股等,但不推荐搞假的,后患很多

点评

行政和药政是独立的,从药政角度来说,责任也是药政主体承担的,感觉只要企业愿意负责任,也不必太强制不允许。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4 14: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2-4 14: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厚厚慈悲 发表于 2013-2-4 14:43
这种不合法,必须是收购兼并参股等,但不推荐搞假的,后患很多

行政和药政是独立的,从药政角度来说,责任也是药政主体承担的,感觉只要企业愿意负责任,也不必太强制不允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0 22:2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