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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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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 一字之差引发的悲剧,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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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20: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批包装箱涉及到日的,我们都空着不打,还跟以前截止到月,就等着市场那边的消息,如果有反馈或者投诉,我们再处理,或解释或重新换包装,要是没有,我们就这么混过去.等这批包材用完了 我们再调整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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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20: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岁寒三友 发表于 2013-4-17 20:17
把日字给覆盖了或者去掉

具体采用什么方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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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3-4-17 20: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宁 发表于 2013-4-17 20:23
按说精确到日比较好,不过公司长久以来都是截止到月,再一个药品基本不会有临近有效期还流通在市场的啊.不像 ...

如果是两年,可以月算,3月份生产的,2月底全部到期,如果48个月,还是以天算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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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21: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3-4-17 20:52
如果是两年,可以月算,3月份生产的,2月底全部到期,如果48个月,还是以天算比较合理。

这批包装箱涉及到日的,我们都空着不打,还跟以前截止到月,就等着市场那边的消息,如果有反馈或者投诉,我们再处理,或解释或重新换包装,要是没有,我们就这么混过去.等这批包材用完了 我们再调整过来  石头哥 你说我们这样做 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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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将错就错,把日期打全,这样没有任何后遗症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17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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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7 21: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精确到日也没什么不对,你定的有效期不就是两年的嘛?精确到日又没有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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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有效期是48个月,应该精确到日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17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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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4-17 21: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曙光在前头 发表于 2013-4-17 17:27
其实这也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在这里公司的质量部门要对所存在的现实与法规做比较,只要没有违反法规规定, ...

同意,不是什么大问题,今后印刷的纸箱改正过来就行了,另外操作程序应明确有效期、生产日期等的标注规定,否则缺乏操作性,这也可,那也可显得随意性大,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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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21: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smartzhenygx 发表于 2013-4-17 21:02
感觉精确到日也没什么不对,你定的有效期不就是两年的嘛?精确到日又没有违反规定!

这么说吧 我发的求助不是说有效期到日还是月的问题 我们以前有效期是到月 以后还是到月 只不过这次是因为失误多打了一个日 严格来说这批的包装是不合格的 正理是需要走报废程序的 但由于量比较多 再加上部分已经随产品流通到市场了 我们想消化掉这批包装物 怎么操作 在错误的道路上找正确的办法 确实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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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建议掩盖或修改都是不太合适的,我觉得可以采取偏差程序,进行必要的分析,或相应的风险评估,来说明本次包材有效期对产品质量不会造成危害,也不会对市场上造成大的影响,对消费者用药是安全的,而且做好相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21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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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3-4-17 22: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宁 发表于 2013-4-17 21:01
这批包装箱涉及到日的,我们都空着不打,还跟以前截止到月,就等着市场那边的消息,如果有反馈或者投诉,我们再 ...

不如将错就错,把日期打全,这样没有任何后遗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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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3-4-17 22: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smartzhenygx 发表于 2013-4-17 21:02
感觉精确到日也没什么不对,你定的有效期不就是两年的嘛?精确到日又没有违反规定!

他的有效期是48个月,应该精确到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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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7 22: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的文件可改成:产品有效期可标识到月或日,如果标识到月,提前一个月,如标识到日,提前一日。
具体是标识到月或日,由批包装指令定。
通常不用修改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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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3-4-17 22: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帮楼主总结一下解决方案吧:
1、有效期精确到日是可以的:详见24号令“第二十三条 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或者“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XXXX.XX.”或者“有效期至XXXX/XX/XX”等。”

2、你这个补救其实很简单,就是进行文件变更,将原未有效期未规定到日的进行变更,变更到有效期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就可以了,等该批包材用完后,再变更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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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4-18 09: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宁 发表于 2013-4-17 17:05
药品外包装箱可以随便贴遮挡物吗?我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a梦给我推荐的也是遮住日字

外包装箱不用按照标签、说明书管理的。再说你的外包装箱一般都是面对的是批发公司,跟你的批发公司解释清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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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4-18 09: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效期精确到日,完全没有问题,符合法规。直接按到日的打上批号就行了,只要内外包装有效期格式都一致,基本没有投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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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4-18 12: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24号令第十九条“用于运输、储藏的包装标签,至少应当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注明包装数量、运输注意事项或者其他标记等必要内容。”根据这一条,纸[箱属标签。@紫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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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4-18 12: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3-4-17 16:43
找纸箱厂联系,做一卷相同色的胶带,把那个日字贴住。

这样做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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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4-18 16: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不可以设计个图案把那个“日”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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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4-18 16: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3-4-17 22:48
帮楼主总结一下解决方案吧:
1、有效期精确到日是可以的:详见24号令“第二十三条 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 ...

楼主说改公司的相关文件比较多,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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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4-18 19: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此次事件,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文件、工作流程、管理上都有不足之处,套用我的心情,吃一堑要长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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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4-18 19: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下同)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你又没内在质量问题,召回干嘛?
若说是有啥事,就是消费者打来电话时,你们多解释一下。若是有哪个地方药监人员查住你们,你们多出点血的事呀?没啥大事。
把“日”字贴住的办法,是不允许的,我记得在国方文件中看到过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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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4-18 19: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也不动,不理不睬,打太极,以后对就行了,不是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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