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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微博网站成立以来,得到了众多蒲友的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蒲公英微博管理团队为规范微博发帖并未蒲友创造一个和谐的网络环境,特制订了《蒲公英微博管理制度》[试行],制度本着为广大蒲友服务、为网站和谐发展,请广大蒲友认真阅读学习,并提出修改意见。另对于网站发展有独到见解的,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性建议及意见。
蒲公英微博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蒲公英微博秩序,更好的保障用户合法权益,蒲公英微博管理中心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蒲公英微博用户在本平台的活动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本平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注册协议,配合司法机关维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 第三条 管理负责本规定的解释及执行。 第二章 基本原则 本规定通过以下基本原则,保障执行过程中的公正与透明: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蒲公英微博所有用户。 第五条 完成V认证的用户,可以享有蒲公英微博提供的更优质的服务。 第六条 管理团队对用户举报的受理条件公开透明。 第七条 对于可明显识别的违规行为,由管理员直接处理;其他违规行为,由管理团队判定后处理。 第三章 违规行为界定 第八条 发布危害信息。危害信息主要包括: (一)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的信息(简称“敏感信息”),主要表现为: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 宣扬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 垃圾广告,包括垃圾信息和恶意行为,主要表现为: 1. 从事买卖粉丝及相关业务; 2. 从事刷评论、刷转发、刷投票、刷有奖活动业务; 3. 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段对他人页面大量发送广告信息; 4. 虚假中奖信息; 5. 机器抓取发送的无意义内容、重复内容; 6. 利用系统漏洞干扰微博正常秩序的行为。如:盗用他人账号、强制他人关注等。 (三) 淫秽色情信息,主要表现为: 1. 淫秽: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信息。 2. 色情:露三点的图片、视频,带有色情意味、暗示、挑逗和引起他人类似感受的音频、文字。 第九条 发布不实信息。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一) 整体失实:事件本身系子虚乌有。 (二) 捏造细节:捏造细节使整个事件被扭曲。 (三) 图文不符:通过错误的图文搭配误导他人。 (四) 夸大事实:在描述中对事实夸大其词,误导他人。 (五) 过期信息:将已得到解决的事件作为新消息发布,并略去已产生的结果。 (六) 信息残缺:隐藏部分事实,以不完整的信息误导他人。 (七) 断章取义:将部分事实加上推测作为事实发布。文艺评论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条 用户纠纷类违规,主要包括: (一) 泄露他人隐私,主要表现为: 1. 泄露身份信息:公开他人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用户已公开或授权公开的除外,涉及公共利益的除外。 2. 泄露其它信息:公开他人不愿被知悉的不危害社会的信息。如:性取向、生理及心理缺陷、财产状况、信用卡、电子消费卡、上网卡、上网帐号和密码、交易账号和密码、网上购物使用的帐号和密码、IP地址、浏览网页的踪迹或活动内容、私生活镜头以及社会关系等,他人可通过合法公开渠道得知的或涉及公共利益的除外。 (二) 人身攻击,主要表现为: 1. 侮辱:以侮辱性言论伤害他人。 2. 诽谤:刻意捏造信息破坏他人名誉。误解不适用本条规定。 3. 肖像篡改:修改他人肖像且令本人不能接受。转发他人发布的含有人身攻击内容的微博或评论,但没有继续人身攻击的,该转发微博不构成人身攻击,但接到当事人举报后可删除。 (三) 冒充他人,主要表现为:通过头像、昵称、域名及各类自我说明,暗示自己与他人或机构相等同或有关联。 (四) 内容抄袭,主要表现为:发布他人原创内容而不注明出处或标识转载。原创内容暂指首发于蒲公英微博的内容,不包括修改、整合的图片等。 (五) 骚扰他人,主要表现为:以评论、@他人、私信、求关注等方式对他人反复发送重复、近似、诉求相同的信息。反复是指3次及以上。 (六) 认证用户身份虚假,主要表现为: 1. 通过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信息,获取蒲公英微博V认证身份; 2. 用户真实身份与认证身份不符。 (七) 认证用户身份真实,但在蒲公英微博从事的商业行为中有违规的。商业行为是指在蒲公英微博发布有奖活动、广告信息等。 第四章 违规行为处置 第十一条 发布危害信息: (一) 敏感信息:根据用户的敏感信息处理记录,采取删除内容,禁言,直至注销账号的处置。 1. 发布敏感信息的用户,警告并删除相关内容; 2. 累计发布5条及以上敏感信息的用户,禁言48小时,删除相关内容; 3. 恶意发布敏感信息的用户,禁言48小时以上,甚至注销账号。 (二) 垃圾广告:注销账号。 1. 从事垃圾广告业务的,注销帐号。 2. 参与虚假粉丝购买的,移除虚假粉丝。 3. 若粉丝异常增长: (1) 未构成违规或未参与虚假粉丝买卖的,站方协助移除虚假粉丝; (2) 构成违规的,站方强制移除违规账号全部虚假粉丝,并处以禁被关注7-30天的处罚。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冻结账号。 4. 利用系统漏洞干扰微博正常秩序的,移除异常数据,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禁被关注15-90天的处罚。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注销账号。 (三) 淫秽色情: 1. 发布淫秽信息的用户,警告并删除相关内容; 2. 累计发布5条及以上淫秽信息的用户,冻结帐号; 3. 发布色情信息的用户,警告并删除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发布不实信息: (一) 虽无即时危险,但应予澄清的,标注相关信息; (二) 相关信息直接转发数不超过100,标注信息,扣除信息发布者积分50分; (三) 相关信息直接转发数100-1000,标注信息,对信息发布者禁言7天、禁被关注7天,扣除积分100分; (四) 相关信息直接转发数超过1000,标注信息,对信息发布者禁言15天、禁被关注15天,扣除积分200分; (五) 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标注信息,对信息发布者禁言30天以上、禁被关注30天以上,扣除积分300分以上,直至冻结账号。 (六) 3个月内发布不实信息5次(含)以上且被处罚者,冻结账号。 在进行上述处置的同时,站方可对相关信息予以禁止转发、禁止评论、禁止自行删除等处理。 第十三条 用户纠纷: (一) 泄露他人隐私: 1. 通过评论发出的,删除内容,扣除信息发布者积分100分; 2. 通过公开微博发出的,删除内容,扣除信息发布者积分200分; 3. 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对信息发布者禁言3天以上,扣除积分300分以上; 4. 以泄露他人隐私为目的而存在的账号,冻结处理。 为保护用户隐私,泄露隐私的案例通常不建立卷宗,直接处理。 (二) 人身攻击: 1. 通过评论发出的,删除内容,扣除信息发布者积分50分,通常不建立卷宗; 2. 通过公开微博发出的,删除内容,扣除积分100分; 3. 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删除内容,对信息发布者禁言3天以上,扣除积分200分以上; 4. 以攻击他人为目的而存在的微博账号,冻结处理。 (三) 冒充他人: 1. 强制删除冒充者昵称、头像、个人简介等帐号信息,扣除冒充者积分200分; 2. 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冻结帐号。 (四) 内容抄袭: 1. 抄袭的内容直接转发数未超过100,标注相关信息,扣除抄袭者积分100分; 2. 抄袭的内容直接转发数超过100,标注相关信息,扣除积分200分; 3. 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删除内容,对信息发布者禁言3天以上,扣除积分250分以上。 在进行上述处置的同时,站方可对相关信息予以禁止转发、禁止评论、禁止自行删除等处理。 (五) 骚扰他人: 1. 通过评论发出的,删除内容,扣除骚扰者积分100分; 2. 通过微博发出的,标注相关信息,扣除骚扰者积分100分; 3. 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扣除骚扰者积分200分以上,直至冻结账号。 (六) 认证用户身份虚假: 1. 个人认证用户因职位变动等原因导致身份变更的,由站方协助更新认证信息; 2. 认证信息属实但帐号行为与其认证不符的,撤销认证,扣除积分200分,不能再获得认证; 3. 认证信息完全不实但账号行为正常的,撤销认证,扣除积分200分,不能再获得认证; 4. 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冻结账号。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蒲公英微博管理团队 201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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