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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中人] 保健食品监管杂谈之一:螺旋藻与红牛事件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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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30 14: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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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2012)25号),“通知”指出“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开展了铅、砷、汞三项重金属指标的监测,结果显示,部分产品检出铅、砷超标。”国家局的“通知”还将13个不合格产品名单作为附件下发,并要求各地认真组织监督检查。这13个品种中包括绿A、汤臣倍健品牌产品。

3月28日,新华社以“审批合格的螺旋藻为何“铅超标”?”为题,报道了螺旋藻产品检测不合格的相关情况。新华社的报道称:国家药监局认定多个知名品牌螺旋藻铅含量超标,要求各省市药监部门调查,包括“绿A”、汤臣倍健在内的一些螺旋藻品牌产品存在“铅超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27日在接受“新华视点”记者专访时表示,已责令相关部门召回问题产品,将依法严厉查处涉事企业。新华社报道当日,大量媒体跟进。各地药监部门“步调一致”的开展了市场巡查,要求商家对国家局“通知”中涉及的产品先行下架,同时配合有关生产企业做好召回问题产品工作。

3月30日,不合格螺旋藻事件突然发生逆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结果。“通报”称,2012年2月,针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超标隐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市药品检验所等7家检验机构对市场上部分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开展了铅、砷、汞重金属专项监测。根据市场产品抽样和媒体报道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月29日布置对可疑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显示,康爱斯牌螺旋藻片、澳奈斯绿色经典牌螺旋藻片、鸿洋神螺旋藻3个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福建省幸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幸福来牌螺旋藻片(康特力斯)20111214批次的产品铅、砷超过限量标准;媒体报道的绿A牌螺旋藻精片、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和金奥力牌三达紫光螺旋藻片等其他产品铅含量在本次监督检查中结果均未超过国家限量标准。国家局在通报中还进一步说明了螺旋藻产品的相关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有关标准,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2.0mg/kg;不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0.5mg/kg。”

近日仍有包括央视在内的诸多媒体在继续对螺旋藻事件进行“深度报道”,有为汤臣倍健等产品进一步“平反”的,也有对事件过程提出质疑的。总之,此次事件,对作为保健食品的监管部门而言,其公信力确实受到一些影响。由螺旋藻事件,我们不禁联想到今年2月初闹得沸沸扬扬的红牛饮料事件。

2月8日,黑龙江省电视台的一则报道,让红牛饮料陷入了违规使添加剂的疑云之中。该报道称,红牛产品罐身的成分标注与其生产批文不相符,属于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消息一经媒体披露,对红牛饮料的质疑声音便迅速蔓延开来。而在事发后的第3天,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哈尔滨药监局于2月11日分别发布了检测报告和核实公告,却使得事态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国家质检中心出具的《关于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长期抽检情况报告》称,“自1998年以来,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多年来的检测结果表明,红牛饮料从未检出任何未经批准而添加的物质,产品品质安全稳定。” 哈尔滨药监局官方网站登出的《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标签标识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的公告表明,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不存在任何非法添加,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罐体标签标注的所有配料,均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允许添加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月15日发出“关于红牛饮料检验结果的通报”。国家局的“通报”指出,北京、山东、湖北、哈尔滨四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组织检验机构对红牛饮料11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抽检,符合规定,尚未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关于红牛饮料原料标注的合法性问题,核查结果为,红牛饮料是1997年申报批准的保健食品,保健功能为抗疲劳;批准证书只载明主要原料,未载明苯甲酸钠、柠檬酸钠、胭脂红、柠檬黄等,符合当时的有关规定。

两个月之内发生的两起较大社会反响的保健食品事件,说明了媒体和全社会对保健食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是非常关注的。从这两起事件中,作为监管部门,应该有值得反思的方面。我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关注,并且研究和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第一,食品安全信息的规范发布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布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同时对有关食品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说明。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应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螺旋藻和红牛事件都是存在缺陷的。红牛饮料先由一个省会城市的电视台披露其“违法添加”显然不妥。螺旋藻事件中,国家局2月29日的文件尽管只是在系统内下发,但因未设密级,不少地方药监部门均将文件上了外网,这就给媒体的公开报道提供了素材。客观上,如果13个产品经确认确实存在重金属超标问题,就不是内部下发文件的问题,而应当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相关信息。第二,健全保健食品标准体系迫在眉睫。螺旋藻事件中,保健食品采用标准问题受到质疑。根据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与公布。而在此次事件中,一则15年前非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仍被作为判定产品质量的依据,而这个标准与目前保健食品生产实际存在着较大差距,比如对片剂的归类问题。第三,判定产品质量需要更多论证。由于目前保健食品质量标准体系的不健全,在对保健食品的各类监督监测抽检中,对产品质量的判定需要采取谨慎和负责的态度。监管部门发出的任何信息,都可能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对确认存在非法添加的产品,严厉执法、严格查处是必要的,但对一些由于标准自身存在缺陷或者对标准理解方面的误差而发生的不具有使用风险的问题,就应该慎重决策,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对标准进行再论证或进行有关的风险评估。有时监管部门一个小小不慎,就可能置企业于万劫不复之地。有一位企业家曾经说过:“无论我们企业做得多大,你们行政部门的一根稻草就可能把我们压垮啊!”这位企业人士实际上还是有感而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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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6-30 14: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健品难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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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0 14: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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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6-30 14: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特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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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6-30 14: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我就想:做药跟当官其实是一回事,没查你,别以为你很高尚,一查,大家都一样。
不查与查,命好命不好而已

点评

神一样的见解,顶起  发表于 2014-6-30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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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30 14: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健品忽悠人的,副作用都写出来就没人敢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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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6-30 15: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重金属的标准又有何而来呢?药典中的药品标准其实也是有很多纰漏&错误的,只是作为政府部门的标准,企业不得不执行,这也是行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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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30 16: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健食品监管应该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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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6-30 16: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明白,电视台和药监局那个是官方?怎么大家都这么迷信媒体?而不相信官方说法?难道我们的官方可信度达到一定程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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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7-20 16: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保健品是天朝的特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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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7-15 12: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资料,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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