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稚子
收起左侧

[其他] 什么东西都培训,只会逼着造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10 10: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拿QA岗位职责给你们培训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0 10: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培训给操作工培训针对性是差了点,但让操作工了解下也可以,就看怎么培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0-10 10: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怒云 发表于 2014-10-10 09:54
同意老哥的意见
用句俗语:驴头不对马嘴

纯属朗朗弹钢琴给赵本山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0 10: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4-10-10 10:17
纯属朗朗弹钢琴给赵本山听

老哥这个比喻更恰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0 10: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管理者 的态度来当QA    是不对的

帮助  才是征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0 10: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到员工那一级,培训计划出了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10 10: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用到的都要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0 10: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怒云 发表于 2014-10-10 10:04
这有点牵强了
销毁有专门的人销
有专门的设备去销或委托某化工厂去销(某省已出台废弃过期药物销毁要求 ...

对啊,就是根据公司情况,对工人有可能参与到的部分进行培训,涉及到隔离储存或者返工的部分培训下就好。应该是个度的把握。而不是都参与培训或者都不参与的一刀切,而是按照可能的需求进行。当然有的公司确实不涉及到工人,这种情况下就没必要,不过我原来在的公司对召回的东西也不是直接销毁,还要返工了卖的,这个时候,培训就很有必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0 10: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羽 发表于 2014-10-10 10:26
对啊,就是根据公司情况,对工人有可能参与到的部分进行培训,涉及到隔离储存或者返工的部分培训下就好。 ...

你原来的老板很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0 10: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意见不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0 10: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怒云 发表于 2014-10-10 10:28
你原来的老板很牛

没办法。。。。穷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0 10: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不做,你们的QA人员有点教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0-10 10: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层都看了一遍,收获不小。我先看看书,一会儿发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0 10: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10-10 10:56
各层都看了一遍,收获不小。我先看看书,一会儿发言。

不是说好不用蓝宝书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0-10 10: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羽 发表于 2014-10-10 10:57
不是说好不用蓝宝书的

不用蓝宝书也能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0 10: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10-10 10:58
不用蓝宝书也能赢。

火星人轮输赢,落于下乘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0 11: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不同意你们QA的说法,不是所有的文件所有的人都得培训的。这是错误的做法,劳民伤财。
一个文件,哪些人要培训,看看文件职责一栏中的规定了,职责中提到的部门,人员都应该培训,其他无关人员完全不需要培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10 11: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教条、凡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0 11: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的现状就是做了总比不做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0-10 11: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羽 发表于 2014-10-10 10:59
火星人轮输赢,落于下乘矣

好吧,科普。本来想谦虚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24 22:5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