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7722|回复: 66
收起左侧

[设施设备] 纯化水的原水是否可以直接用打井水?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1 08: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大侠们告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8-31 09: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看这个水是否符合饮用水标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31 08: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用井水的,纯化水设备厂家根据你们井水硬度配相应设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1 09: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每年送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1 08: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没有问题,只要系统设计的时候充分考虑原水的特性,设置好相应的过滤装置,确保制得的纯化水符合质量标准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1 08: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悄悄地告诉你我们就是这么干的,但是文件上规定是自来水,还要定期去自来水公司要自来水检验报告,实际就那么回事吧!

点评

我光笑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31 08: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1 08: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应该可以,只要保证出来的纯化水合格达标就行吧,纯化水设备好用,用啥水都能造出好水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31 08: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符合饮用水标准,能够生产出合格纯化水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1 08: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依雪轻寒 发表于 2016-8-31 08:38
悄悄地告诉你我们就是这么干的,但是文件上规定是自来水,还要定期去自来水公司要自来水检验报告,实际就那 ...

我光笑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1 08: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水水质检测,根据水质设计预处理系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1 08: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1 08: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设计的时候,按照原水是井水的指标来设计,也是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31 08: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看一下井水的水质如何,让当地技术部门做个水质监测,让设备厂家看看如何配备纯化水系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31 08: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处理好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31 09: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青云 发表于 2016-8-31 09:00
需要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每年送检

个人感觉你错误地理解了法规的要求。法规原话:制药用水至少应当采用饮用水。原水是否属于制药用水?个人认为不属于,因为原水不直接与工艺流接触。

点评

第一百条 应当对制药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有相应的记录。 如果原水不符合饮用水标准,那么定期监测的时候定什么标准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31 09: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1 09: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kedouquwen 发表于 2016-8-31 09:09
个人感觉你错误地理解了法规的要求。法规原话:制药用水至少应当采用饮用水。原水是否属于制药用水?个人 ...

第一百条 应当对制药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有相应的记录。
如果原水不符合饮用水标准,那么定期监测的时候定什么标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31 09: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符合饮用水标准,可以预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31 10: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正解,无论用什么水,只要送检厚符合饮用水标准就O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8-31 10: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1 10: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5 00:5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