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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仲夏秋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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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园轶事] [讨论]药企是否能拒绝产品收录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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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16: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标准与内控标准还是有区别的,核心的竞争力应该是内控标准。
貌似药典委也没有拒绝与被拒绝这一说,剩下只能默默配合。最希望能留一个坑给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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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9 10: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胆!朕要宠幸你,你居然还敢忤逆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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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11-9 16: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但不可硬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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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11-10 08: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是进不进的问题,收录产品是不通过企业的。复核上药典的标准时,都是分配到任务的药检所可以直接向企业索取样品。企业可以向本地药监局核实。这种官方的渠道一般的小企业不同意还真的玩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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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0 10: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收不收是药典委员会决定的,理论上和企业无关,而且他收的也不是你的产品,他是按品种来收的。
所以你即不能拒绝也不能申请,因为根本没有这个通道,企业也没有这个权利。
但是一般首家的话还是会让你协助编写,当然你可以不理他。后面的事就严重了,根据药典凡例总则第一条:
“《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也就是说你自己的货架标准就变成内控了,如果你不符合药典标准那就是“劣药”或者“假药”了。所以如果有幸他知会你,那就是烧高香了,就赶紧配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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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10 15: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迟早要收录的,干嘛不早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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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0 15: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申报不就行了,自己先偷偷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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