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566|回复: 18
收起左侧

[仓储运输] 求助:消毒酒精的储存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2-20 21: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公司采购的100kg左右的95乙醇配75酒精消毒用,无专用的防爆区或危险品库储存,请问各位前辈当地的消防安全部门怎么要求暂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1 08: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了下我们的安全工程师,得到如下回答,请楼主自行参考:

暂存,不能混放,不能暴晒,
有专用安全防范措施,比如酒精探头、监控和围堰
有应急措施,比如消防沙、灭火器、防毒面具等
现场张贴MSDS
现场存放量不得超过24小时日用量

点评

比较到位,参照做一下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2-21 10: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0 21: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加个排风吧。在存放区域加排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0 22: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啊,没用专用的区域是不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1 07: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弄不懂你们的消防验收和安全验收是怎么通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7-2-21 08: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单设一个酒精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2-21 08: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当地的消防要求做 就行,没什么难的

点评

有道理  发表于 2017-2-22 08: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1 08: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在专门的危化库存放,使用时进行状态表示,有独立的排风设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1 08: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量不大,搞个差不多储存的地方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1 08: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不好会出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1 08: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无小事,还是注意,按照消防和安全部门的要求去做去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7-2-21 10: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杯 发表于 2017-2-21 08:49
问了下我们的安全工程师,得到如下回答,请楼主自行参考:

暂存,不能混放,不能暴晒,

比较到位,参照做一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2-22 07: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高连海 发表于 2017-2-20 21:43
至少加个排风吧。在存放区域加排风。

看来要申请改造工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2-22 07: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杯 发表于 2017-2-21 08:49
问了下我们的安全工程师,得到如下回答,请楼主自行参考:

暂存,不能混放,不能暴晒,

很专业,我组织一下给领导建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2-22 08: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酒精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是500吨,所以不必特殊管理。但注意要专门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2-22 15: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莫斯科郊外 发表于 2017-2-22 08:18
酒精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是500吨,所以不必特殊管理。但注意要专门管理!!!

哦,那要像楼上说的装酒精报警探测器之类的设施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2-23 08: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www6980018 发表于 2017-2-22 15:11
哦,那要像楼上说的装酒精报警探测器之类的设施吗?

不用特殊管理但要专门管理!存储地做好温度控制和通风就没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2 19:1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