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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色谱适用性实验是要全做还是可以只做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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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3 16: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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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枸椽酸三乙酯含量项下只规定了“枸橼酸三乙酯与乙酰枸橼酸三乙酯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根本没有提到理论板数、重复性、拖尾因子、分离度、灵敏度这几项。
如果要是都要做的话,那么,这里单单提及分离度(并且没有特别的分离度要求,应该也是不小于1.5的常规要求),是不是没有必要单独提出。
我认为是其它几项对于此品种是不用做的。但是这却是含量测定,重复性按理说是要考虑的啊,但却没有提及。
所以要问大家:到底是按通则要求,几项全部都做,还是只做正文品种规定的某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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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4-13 16: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要全部做,其实几针下来,分离度,踏板数等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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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3 16: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解答
但是如“枸橼酸三乙酯与乙酰枸橼酸三乙酯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这一句把分离度单独提出来又如何解释呢?

点评

您可否试着这样理解,如果分离度不符合要求,得到的含量是否可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3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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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7-4-13 19: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asheng1208 发表于 2017-4-13 16:33
谢谢解答
但是如“枸橼酸三乙酯与乙酰枸橼酸三乙酯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这一句把分离度单独提出来又如何 ...

您可否试着这样理解,如果分离度不符合要求,得到的含量是否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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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3 20: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附录有说,当以峰高定量时,除有另外规定,拖尾因子需在0.95~1.05,若以峰面积定量,除非拖尾严重到影响积分,否则对拖尾因子没有要求。而理论塔板数通常在正文项下有规定值。而重复性有这个问题我一直也不大清楚,不过有次参加市所会议问过市所的主任,她说关于重复性不需要每次都做,它属于仪器性能的确认,只需要定期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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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4 07: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dyp926 发表于 2017-4-13 20:25
药典附录有说,当以峰高定量时,除有另外规定,拖尾因子需在0.95~1.05,若以峰面积定量,除非拖尾严重到影 ...

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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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4 09: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xqliu 发表于 2017-4-13 19:26
您可否试着这样理解,如果分离度不符合要求,得到的含量是否可信。

分离度当然应该符合要求,但是为什么在这里只提分离度,其它的都不提,包括重复性,按理说,测含量,重复性是最重要的,这里都没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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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4 09: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dyp926 发表于 2017-4-13 20:25
药典附录有说,当以峰高定量时,除有另外规定,拖尾因子需在0.95~1.05,若以峰面积定量,除非拖尾严重到影 ...

谢谢对拖尾因子的解释,但是重复性现在还是没有明确的说法,有的说每次要做,有的又说不必每次都要做,迷茫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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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4 13: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asheng1208 发表于 2017-4-14 09:37
谢谢对拖尾因子的解释,但是重复性现在还是没有明确的说法,有的说每次要做,有的又说不必每次都要做,迷 ...

我之前也以为每次都做,实际上也是每次都做了,但是后来问了市检验所的主任,她说不需要每次做,重复性关于仪器的性能稳不稳定,定期做就行。不过我自己觉得不需要每次做,要是还是怕,每次都做当然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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