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wx2xTTuARJ
收起左侧

[其他] 问:不同厂家的同一种原料药可以用于投料生产同一批药品制剂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4-14 08: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得分剂型吧,如粉针剂应该不可以的,冻干粉针还是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14 08: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直都这么做,也没人说,按照标准检验合格了,为什么不可以?备用供应商不然要来干嘛,难道每次采购刚好整数批次,就不留零头?供应商审计的时候会小样实验,反正我们一直这么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14 08: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yrJBbf1lbk 发表于 2017-4-14 07:05
不是不可以,只要验证做充分就可以,两个厂家的原料药均要做验证,如果都验证成功,就没有问题了,考虑到不 ...

赞同这个说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4-14 08: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风险太大了吧,建议不要这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4-14 09: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追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14 09: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两家供应的原料在你想将两批原料用于生产同一批产品之前都做过相关的验证或是质量风险评估的话是可以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14 10: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要看,1、不同厂家的原料药杂质档案,2、你做过不同厂家原料混合生产工艺验证没有?做了的话,列入工艺规程里没有?报备案没有?基于上述风险评估后,应该是可以的。我个人觉得,没必要去混用啦。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太小,几年会发生一次?,二是谁愿去做这种验证?费时费力的。为小概率事件做这?完全没必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14 10: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供应商,3批成品留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19 12: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的。只要审计检验合格,且具有可追踪性,不影响产品质量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23 16: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8848 发表于 2017-4-14 08:21
质量的差异性都会在你审计和样品检测中体现就不会大

我说的也是个建议,毕竟不同的原料供应商,或者增加一个原料供应商对于制剂来说是个大的变更,虽然在使用前会检测,也做了质量对比,但是比如颗粒度还是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直接混合压片工艺来说,可能稍微的差异也会存在不同的效果,虽然在小试的时候做过颗粒度的小试研究,但是在商业化生产过程中毕竟设备放大了,生产出来的东西还是要去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4-24 13: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行你 你要是单独用另一家的可以 但是混着用时不容许的 万一你做出来含量低了 你到时候怎么算 你知道是哪家造成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3 06:4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