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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册] 讨论5:药品上市后变更貌似更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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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1 10: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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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四叶花 于 2017-11-1 10:50 编辑

2017年10月23号发布的新的注册管理办法草案 药品上市后变更第一百四十条  对于I类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执行,并需同时向药品审评机构备案;对于类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需提交补充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否定意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执行;对于类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补充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size=18.6667px] 貌似比2017821日总局发的《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写的清楚了,指明了[size=18.6667px]I[size=18.6667px]类变更[size=18.6667px]可以自行执行,但[size=18.6667px]需同时向药品审评机构备案。。。这个是向省局审评机构备案吧?交上一份变更申请表就可以了?不可能向[size=18.6667px]总局审评机构吧?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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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7-11-1 11: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分裂主义分子,省是国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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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7-11-1 11: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I类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执行,并需同时向药品审评机构备案。
我个人的理解是:没有说向哪一级备案时,那就是谁审批谁备案吧,直接向国家局审评中心备案。
另外,有没有发现,国家局最近公布的几个法规文件,都是逐步在削减省局的权利,这种形势下向省局备案,他们也不敢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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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国家局的人可就越来越辛苦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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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11: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dcgxy1205 发表于 2017-11-1 11:06
对于I类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执行,并需同时向药品审评机构备案。
我个人的理解是:没有说向 ...

那国家局的人可就越来越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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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7-11-1 11: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叶花 发表于 2017-11-1 11:31
那国家局的人可就越来越辛苦了

能者多劳吧,不然体现不出他们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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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1 12: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理解是以年报方式叫CFDA备案的!学习FDA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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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种可能,不过就是年报也不少啊,这么多企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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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1 12: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以后变更之类基本没地方药监什么事了,地方主要负责监管MAH、生产企业等;变更全部总局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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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7-11-1 12: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实施细则没出来,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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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13: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clq414 发表于 2017-11-1 12:00
我理解是以年报方式叫CFDA备案的!学习FDA那套

只有这种可能,不过就是年报也不少啊,这么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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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征求意见,5年不生产等品种不予再注册、一致性评价等;后续品种批文大幅少了,总局还在招兵买马;有可能真的忙得过来了  发表于 2017-11-1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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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1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叶花 发表于 2017-11-1 13:03
只有这种可能,不过就是年报也不少啊,这么多企业

或者总局建立平台,年报让给省局端口让省局对辖区内企业审批(类似于不良反应监测PSUR),如有不确定或有异议的请示总局..
当然,只是个人猜测...坐等正式稿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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佶计是这样,国家局把注册核查的权力都收上去了,省局就只有对生产企业多蜂管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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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 22: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clq414 发表于 2017-11-1 13:35
或者总局建立平台,年报让给省局端口让省局对辖区内企业审批(类似于不良反应监测PSUR),如有不确定或有 ...

佶计是这样,国家局把注册核查的权力都收上去了,省局就只有对生产企业多蜂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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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1-6 14: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局在招兵买马,准备大干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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