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7640|回复: 42
收起左侧

[其他] 金牌GMP,QC小组集结号正式吹响,报了名的再跟个贴没报名的可以赶上最后末班车了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2-8-28 09: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jjb2005 于 2012-8-28 10:10 编辑

      金牌GMP工作正如火如荼,我们QC还能落后吗。还没报名的速度跟上。我们要的不是追赶,我们要的是领先!亲们,来吧,蒲公英诚邀你共图大计,有你们何愁大事不成,我们将引领GMP新潮。我们将影响GMP的进程。快点再快点!

QC小组文件编写计划
1.        小组组长暂时由nmwang66(即巴西木)担任,请网友们继续报名组长和副组长,在群里自荐亦可。
2.        暂定定于明天8月29日晚7:30在群174757949开QC小组的第一次会议,望网友准时参加。
第一次会议议题
2.1           组长和副组长的人选
2.2           QC小组的文件目录、编写思路
2.3           文件编制管理规程的讨论
2.4           本周文件编写安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8-28 09: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jjb2005,是我聘请的负责QC文件编写的常务组长,负责人员招聘、组织讨论、文件分工等所有的具体事务。
大家一定要多支持啊{:soso_e18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8-28 09: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先来顶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28 09: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报名参加

点评

有位子了,现在可以进,不过进的时候注明一下是QC的,群号:174757949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8-29 10: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8-28 09: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群已满,怎么能挤进去呢?

点评

有位子了,现在可以进,不过进的时候注明一下是QC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8-29 10: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2-8-28 09: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冰鉴 、zheyuqingniao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28 09: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jjb2005 发表于 2012-8-28 09:28
欢迎冰鉴 、zheyuqingniao  !

请多多指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2-8-28 09: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chemstar 发表于 2012-8-28 09:23
群已满,怎么能挤进去呢?

稍安勿燥,正在协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28 09: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准时参加会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8-28 09: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28 09: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跟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28 09: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奉献,支持工作精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8-28 10: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会议议题
2.1           组长和副组长的人选
2.2           QA小组的文件目录、编写思路
2.3           文件编制管理规程的讨论
2.4           本周文件编写安排”
{:soso_e122:}请看第二条,你是QA?还是Q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2-8-28 10: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抄我写得会议通知啊。

点评

告他侵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8-28 10: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8-28 10: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毒手药王 发表于 2012-8-28 10:31
怎么抄我写得会议通知啊。

告他侵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2-8-28 10: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毒手药王 发表于 2012-8-28 10:31
怎么抄我写得会议通知啊。

格式化八股是抄的,前面是自己写的。
再说了,这不是传达你总工的精神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2-8-28 10: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莫颜雨 发表于 2012-8-28 10:42
告他侵权!

不告不纠,就你多事!要罚你的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8-28 11: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28 11: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跟个贴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8-28 13: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支持下,加我吧

点评

有位子了,现在可以进,不过进的时候注明一下是QC的,群号:174757949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8-29 10: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3 12:5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