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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材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拣选、整理、剪切、洗涤、浸润或其它炮制加工。未经处理的中药材不得直接用于提取加工。 | | XX工艺规程 中药材拣选岗位操作规程 中药材洗涤岗位操作规程 | |
| 中药注射剂所需的原药材应当由企业采购并自行加工处理。 | | | |
| 鲜用中药材采收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投料,可存放的鲜用中药材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贮存,贮存的条件和期限应当有规定并经验证,不得对产品质量和预定用途有不利影响。 | | 仓库贮存管理规程 物料贮存期限及复验期管理规程 xx贮存期限验证方案 xx贮存期限验证报告 | |
|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微生物污染: (一)处理后的中药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不得露天干燥; (二)应当使用流动的工艺用水洗涤拣选后的中药材,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洗涤其它药材,不同的中药材不得同时在同一容器中洗涤。 | | | |
| 毒性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操作应当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 | | |
| 中药材洗涤、浸润、提取用水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饮用水标准,无菌制剂的提取用水应当采用纯化水。 | | 车间工艺用水系统管理规程 工艺用水、用气/汽管理规程 饮用水质量标准 纯化水质量标准 XX工艺规程 | |
| 中药提取用溶剂需回收使用的,应当制定回收操作规程。回收后溶剂的再使用不得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不得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有不利影响。 | | 溶剂回收管理规程 XX溶剂(回收)操作规程 xx溶剂(回收)质量标准 xx溶剂回收使用验证方案 xx溶剂回收使用验证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