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557|回复: 17
收起左侧

羊城论剑 之 近红外在制药行业中的应用 讲座用PPT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2-11-9 11: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蒲公英 于 2012-11-9 12:32 编辑

羊城论剑 之 近红外在制药药行业的应用

录音在整理中,尽请期待。



近红外在药品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的应用.pdf (3.88 MB, 下载次数: 2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9 12: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大圣真给力。正好复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9 12: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9 13: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11-9 13: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9 13: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Thank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9 13: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药检所参观见过,这个在快检应用很广,不过前期工作要做很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11-9 14: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眼前一亮的新技术,绝对的是前沿科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11-9 14: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圣版主的分享,近红外的应用会越来越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9 14: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9 15: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9 16: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啊,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0 08: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各公司的老板都认可,这样推广应用就会更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1 11: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赶快整理吧,实在是想听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11 22: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期盼羊城论剑更多的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11 22: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2 17: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12 18: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12 20: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风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3 03:4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