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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关于软膏剂中粒度检查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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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6 12: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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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的产品里有一个软膏剂,外用,非无菌。因属于混悬型软膏剂需要检查粒度。粒度检查的药典规定为:按要求涂3片,均不得检出大于180μm的粒子。
因最近偶尔有粒度超标现象,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觉得这个标准制定的过于严苛了,现就这个问题和大家讨论下。
1、 这个检测的最终目的其实很明确,是为了患者在涂抹软膏剂时,增加药物的吸收,同时不会感觉颗粒感。
2、 但现在的问题是,我公司的原料药物已经粉碎的足够细(粒径大约10μm),经大量的检验,因原料药物粒度超标造成的成品粒度超标并不存在。但我公司使用的一种物料,全国没有药用级别,只能采用食品级,发现全国能找到的厂家所生产的物料,都存在长度超过180μm的纤维,各个厂家的区别只是纤维多还是纤维少的问题。同时发现就算是把这种物料粉碎的足够细(800目),也不能完全消除长度超过180μm的纤维。
3、 就算我们最后找到了解决物料带来的纤维,也无法完全保证生产过程没有一个超标的粒子进入物料。因为,内包材也可能带入,环境、人员都有概率带入。
4、 这种情况下,产品的合格与否就取决于:这3片我是否抽到了大于180μm的粒子,如果没抽到就判合格,抽到就判不合格。哪怕我本批次物料只有一个超过180μm的粒子,也有概率被判为不合格。那个这个结果的判定就变成了赌博,赌运气,如果我运气足够坏,那么我根本生产不出合格的产品。
因为保证产品里没有一个超过180μm的粒子混入,这个真的很难做到,因为我们毕竟是外用药,洁净区D级。
5、 这个标准的严苛之处在于太绝对了,不允许有一粒超标。
6、 我们也就此问题咨询了省局的药检所,他们认为纤维应被判定为粒子,超过180μm即被判定不合格。
7、 药品管理法实施后,检验不合格要被判定为劣药,而劣药处罚力度在罚款10-20倍,我们一批次药品市场价300W,如被判定不合格,罚款3000W以上。而这一切,则取决于我运气怎样,所以我觉得这个标准制定的太过严苛了,结果已经超出了制定这个检验项目的原始初衷。
8、 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老板现在要求我们修改我们的注册标准,大家也知道这个难度。如果修改不了,这个产品估计就要退市了。
吐槽:外用药的标准竟然比注射剂都严苛
注射剂要求检验可见异物。



直接注射进人体的注射剂都允许有不超过2mm,也就是2000μm的颗粒,而非无菌的外用药不允许有超过180μm的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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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2 15: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请问贵公司做的软膏粒度分析使用的显微镜法吗?药典中提到需要用目镜测微尺和物镜测微尺需要做计量吗?还是说随便买一个就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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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9 11: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们只能改标准了,把你们的粒度标准改成另有规定应该就行了,你看人家京万红软膏粒度检查标准就不是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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