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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叁拾不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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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小,QA负责人可以兼职QC负责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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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8 16: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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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组织架构的时候,不要设置QA和QC这两个岗位,有一个质量负责人,从法规端针对人员的要求,不违法, 从公司的组织架构设计的时候,结合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策划公司的管理体系,合规性、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满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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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8 16: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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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像是质量总监啊,质量部部长这类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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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8 16: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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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直接叫质量负责人就行了,干嘛还再设置这两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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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8 16: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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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让质量负责人兼着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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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8 16: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就是质量负责人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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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8 16: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就把自己当质量负责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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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8 16: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QA和QC是一个部门,负责人直接是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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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8 16: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企业有QA和QC不错了,还要加分管负责人干嘛,直接由质量负责人或者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管就行呗。法规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岗位和职责是公司自己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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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8 17: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质量负责人,两个都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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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8 17: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上质量负责人就好了呀,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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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8 17: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常规都是用用右手吃饭,难道用左手或者两只手都会就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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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8 17: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让QP兼任,你们又可以省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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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4-11-18 17: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R),QA(质量保证)和QC(质量控制)是两个独立的职能,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QA主要负责制定质量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而QC则负责具体的产品检验工作。虽然小型企业可能因资源限制而考虑让QA负责人兼职QC负责人,但这种做法并不符合GMP和GMPR的要求。

具体来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明确指出:“企业应当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实验室,分别负责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这意味着QA和QC应作为独立的部门或岗位存在。同时,《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也有类似规定:“生产企业应当设置独立的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分别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职责。”

因此,从法规和指南的角度来看,QA负责人不应兼职QC负责人。这样做可能导致职责混淆、监督失效等问题,进而影响产品质量和患者安全。建议企业根据自身规模和资源情况,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QA和QC职能的有效分离和执行。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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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8 17: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兼职了你就是质量负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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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8 18: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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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11-19 07: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销售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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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9 08: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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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9 08: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样设置也太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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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9 08: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无禁止即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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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1-19 08: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条 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如果这几个岗位一个干,就是兼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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