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Hammer1990
收起左侧

前同事找我要资料,该不该给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5-4-30 15: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收益的话,为什么要给?只图一个“谢谢”?

点评

也就那点情面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4-30 15:2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4-30 15: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么就不理,要么就说手头没资料,有风险的事咱不干。多练练太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5-4-30 15: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晨的太阳 发表于 2025-4-30 15:18
没什么收益的话,为什么要给?只图一个“谢谢”?

也就那点情面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4-30 15: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2年了,早干嘛去了,不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5-4-30 15: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吗?没有?有?哦没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4-30 15: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30 15: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Hammer1990 发表于 2025-4-30 15:12
医疗器械圈子很小,人心叵测

明白了明白了,这要是套路,那得赔不少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30 15: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年了,这产品还没变更好啊

点评

应该是要审核了,发现资料没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4-30 15: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5-4-30 15: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SaraTong 发表于 2025-4-30 15:39
两年了,这产品还没变更好啊

应该是要审核了,发现资料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30 15: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交接了,没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5-4-30 15: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说没保存不就好了
手机换了,资料都没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30 15: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给,要给, 一定给,必须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30 15: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给首先要想清楚,为什么离职2年了还保留公司的机密资料,当然是否机密解释权在公司,想好如何回答能把自己摘干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4-30 16: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简单,不给。给了说不清,可能还留下把柄。就说已经交接过了,而且交接完后就没有留存公司的资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30 16: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年了谁还留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30 16: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他藏匿在论坛里面看到了

点评

应该是已经看到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4-30 16: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5-4-30 16: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快乐分你一 发表于 2025-4-30 16:37
小心他藏匿在论坛里面看到了

应该是已经看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30 16: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就是没有,都交接了
也不存档公司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30 16: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个故事 给你,曾经有个人跟你一样,说他有,发给了那个同事,结果原老板在那个圈子里给其他老板说,他偷公司资料,是个惯犯,经常跳槽,目的就是偷资料,结果他丢了工作,有的行业是相通的,哈哈,小心钓鱼。一句话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4-30 16: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没有的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11 03:4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