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wyqsz
收起左侧

[现场管理] 大家还在用“清场合格证”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6 15: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继续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6 15: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如何,清洁完的场地始终需要标示,用合格证可以实现这个功能,不然还要一个类似的东西来标示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26 16: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GMP检查指引的方向,谁敢不用,实际没什么意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6 23: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用,它可以关联上下批次生产情况,用起来也不麻烦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7 16: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使用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3-19 12: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取消后是否要遭到挑战?

点评

非无菌制剂或非无菌原料药不会被挑战,做好清洁记录及现场状态标识  发表于 2014-3-31 21: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19 13: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都是宁可多做,也不能少一点点啊。还是保留着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3-19 13: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fengjun1983 发表于 2014-3-19 13:05
现在都是宁可多做,也不能少一点点啊。还是保留着吧

对于这样的理念,有些不同的想法。

基于科学,基于质量风险管理的理念,
每个企业都应该根据自己企业和产品的特点,在“不违反法规”的情况下,将主要的力量集中在高风险位置。

质量保证的理念也是基于整体上的质量保证,而不只是关注一个点。
比如清场确认的方法有很多,不一定非要通过一个合格证进行;
同时很多企业的现状,清场合格证也是可有可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0 15: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形式总比没有要好,有还有可能去检查。没有的话估计想检查都不会给你机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0 15: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公司的正副清场合格证就这一个模板;
晒晒,
望得更多点评
谢谢

清场合格证

清场合格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0 15: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厂家的清场合格证都差不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0 15: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有清场记录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2 16: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有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2 16: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要取消,这个清场合格证大大增加了工人的负担,一本批生产记录差不多有一半的纸是清场合格证的纸,浪费资源,实际意义又不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5 13: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很有用吧,可以作为清场合格的证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5 18: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很多事都说不清楚,检查官也 不一致,所以还是保留的好,少一事不如多一事,有备无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5 18: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直在用,也感觉就是形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5 18: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还是有必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6 17: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继续使用,那是一个清场合格的证明,否则车间人员怎么自己判定合格不合格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6 20: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wyqsz 发表于 2013-12-3 13:20
没有清场检查记录,怎么会有”清场合格证“。

另外,关于清场的有效期限,如何确定?

你好,“清洁的有效期应该怎么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4 11:0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