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1394|回复: 98
收起左侧

[内外部检查] 【认证缺陷分析】库房奇葩缺陷一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4-9-19 09: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575231000 于 2014-9-24 11:37 编辑

    几年多次的新版GMP认证经历,让小版遇到过很多缺项问题,也通过其他渠道见识和了解过一些奇葩的缺陷问题,这次小版就整理下记忆,扒一扒哪些年我们遇到的库房的奇葩缺陷问题。
    库房奇葩缺陷一:
      库房用于防鼠的设施未进行确认或验证,无法有效证明防鼠驱鼠效果,如成品库摆放的电子声波驱鼠仪未进行相关确认或验证。

          当友人想我诉苦这样的缺陷问题时,我真是欲哭无泪,果然是好问题,友人问如何进行确认和验证啊,是拿几个老鼠扔进来看看是否能驱走、多久驱走、用区分大小鼠和不同种类的老鼠不。
      蒲友们怎么看,这个问题如何改呢?好的想法和观点会手动加分哦!

         
      库房奇葩缺陷三:https://www.ouryao.com/thread-251253-1-1.html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19 10: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什么样的检查员都有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9-19 10: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当时就应该虚心请教 检查员的

点评

完全同意,对于一些超出智商的问题,一定要虚心请教,不懂就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0-17 10:48
不错不错,应该虚心请教检查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06: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10: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续集的样子啊

点评

还会有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9 10: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19 10: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表示这种问题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10: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需要做性能确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10: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要厂家提供它确实能驱鼠的证明,您只要确认设备完好就可以。

点评

厂家提供的未必复核GMP要求关键,毕竟这个机器不属于制药系统的。而且各地的老鼠情况本来就不同,是否能说明重现性好也是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9 10:15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冰城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9-19 10: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动物房验证一下{:soso_e144:}

点评

我在想,如果做个超级大的,是不是世界上就没有老鼠喽,哈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9 11: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10: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fudan13 发表于 2014-9-19 10:09
我认为要厂家提供它确实能驱鼠的证明,您只要确认设备完好就可以。

厂家提供的未必复核GMP要求关键,毕竟这个机器不属于制药系统的。而且各地的老鼠情况本来就不同,是否能说明重现性好也是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10: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LK8275610 发表于 2014-9-19 10:01
有续集的样子啊

还会有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9-19 10: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神一样的检查员
火星来的
可以给他看一下GMP
我记得好像有这么样一条
用于生产检验有关的关键设备要进行确认
什么叫关键
最起码是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吧
驱鼠要证明
那挡鼠板也要?
紫外灯也要
放1000支蚊子
看看1小时后剩下多少支
你抓得过来吧
药监局成猪圈了都

点评

@yuansoul 有火星来的检查员,请核实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9 11:23
如果从关键设备评估的角度看,这个对于一些库房也算关键设备了,尤其是原辅料库,有很多物品都是吸引老鼠的东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9 10:33
不同意。 这个不需要做验证,但应该能有定期的检查确认防鼠效果,还应有能够确认驱鼠器正常工作的方法和记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9 10:30
同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9 10:22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4 收起 理由
冰城 + 4 神马都是浮云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9-19 10: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虫鼠防范这块直接外包算了,不接触不知道,一接触发现人家做的确实比较细。而且过PMDA的时候,自己做虫鼠防范确实不好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9-19 10: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同问,买了几年的怎么知道驱鼠好不好用。

点评

好问题,这玩意回顾分析都用不上,老鼠不出现没法说明是驱鼠器的原因还是库房其他设施维护的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9 10: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10: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弄几只耗子,当着检查员的面确认。{:soso_e1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10: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9-19 10:15
真是神一样的检查员
火星来的
可以给他看一下GMP

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10: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厂家应该有相应的试验资料吧,要一份过来,自己这边确认下参数就当是整改了算了,这种问题审核整改报告的不会深究。

点评

不错不错,支持一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06:36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冰城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10: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575231000 发表于 2014-9-19 10:15
厂家提供的未必复核GMP要求关键,毕竟这个机器不属于制药系统的。而且各地的老鼠情况本来就不同,是否能说 ...

可以做为整改缺陷的一个办法,整真的要做确实是个麻烦的问题,真的有必要做到这么细致吗?还分老鼠的种类,大小……真正有几个公司能做到这么细致!

点评

哈哈,就是提议一下,具体如何PQ确实值得研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9 15:3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9-19 10: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4-9-19 10:15
真是神一样的检查员
火星来的
可以给他看一下GMP

不完全同意。

这个不需要做验证,但应该能有定期的检查确认防鼠效果,还应有能够确认驱鼠器正常工作的方法和记录。

点评

那是两码事 巡检是巡检 和确认不是一回事 人要的是你的PQ 不是要你的记录 记录是不能代替PQ的 就像你库房的温湿度监测记录能代替确认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9 10: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10: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无敌,哈哈,FDA和TGA的时候也没遇到过,只要有设施和记录就可以。
不过就这个问题考虑的话,只能通过分析和回顾的方式确认,比如使用一段时间内,成品未发生鼠害之类的,或者结合厂家的信息并引用其他公司历史使用情况。

点评

有道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9 15: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10: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幻影 发表于 2014-9-19 10:16
嗯,同问,买了几年的怎么知道驱鼠好不好用。

好问题,这玩意回顾分析都用不上,老鼠不出现没法说明是驱鼠器的原因还是库房其他设施维护的好

点评

同意上面的观点,装了驱鼠器,我们需要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性,还有我们需在SOP中说明每一个库房哪些位置需要装驱鼠器,原因是什么,当然还应该有现场图纸,最后就是日常检查情况,有这些基本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4-10-16 08:20
这个不需要做验证,但应该能有定期的检查确认防鼠效果,还应有能够确认驱鼠器正常工作的方法和记录。 我猜想检查官提这个缺陷,可能也是该药厂只是安装了驱鼠器就觉得万事大吉,不能有其他的客观证据来证明及完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19 10: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7-3 08:4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