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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管理] 物料管理中复验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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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6: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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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能否帮忙指点一下:
仓库在接到物料后,发现有的物料供应商尽提供了复验期,并没有规定有效期。(辅料较多)
问题:对于仅有复验期的物料怎么解决?(假如物料存放到了复验期且检验合格,那么该物料还能用多长时间?)
现在的想法:希望能从厂家得到稳定性存放研究的数据,以次数据为依据,延长其使用时间。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大多数辅料供应商是不能提供其稳定性数据的。)
还有一个问题:物料检测放行是要贴待验证的;那么当物料到复验期时或再次检测时是否需要贴待验证?亦或是仅仅将其由合格区移至待验区?
以上问题还需老师们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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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9-26 22: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设定一个复验次数好了,超过复验次数按报废处理(复验期可以定的长一些);每个公司是不会让物料长期呆滞的,那可都是成本啊;还是需要平时做好生产计划安排和物料库存计划!!!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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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3-20 10: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强_Jqp7P 发表于 2015-3-20 09:15
针对老师您的回复我感觉有几个概念不是很理解:1.储存期   如何规定储存期限多长?   2.复验期耳朵重复次 ...

我不是什么老师的,就是针对你的问题,说些自己的想法,既然是自己的想法肯定是对错都有,还有就是道理越辩越明呀
1.关于储存期或者说是存储期的制定,并没有一个什么统一说法的,不过你要是该兴趣的话,可以搜搜论坛,开有没有相关的讨论。
至于存储期的制定,建议是结合自己的复检结果来进行确定的,要知道的是,虽然有些物料没有给出保存期限,可是实际上当物料存储到一定期限以后,物料质量情况多少会有变化,这个可以根据自己公司最该物料的稳定性考察的进行进行制定,就是自己公司给物料一个有效期的意思。超过这个期限物料就不再使用
2.关于复检次数的问题:物料的附件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的,比如一个物料你连续的复检上4到5年,估计这个物料也就没有什么用处了。比如我们公司的物料复检基本上是一年一次,针对没有有限期的物料存储期规定的是2年。可是这里有个问题,有些物料确实2年甚至3年以后质量还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在不制定存储期的情况下,给自己一个复检次数的限制。
3.现在GMP是要求企业自己来对在仓储条件下的物料进行质量评价的,其中的复检期的要求就是出于这一点的考虑。使用企业的仓储条件和供应商的条件不会一样的,还有涉及到物料流通中的各种条件变化,可能会使物料的质量发生某种变化,所以供应商提供的稳定性数据可以作为参考,但是不能作为自己不做稳定性考察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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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9: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论坛里“药品有效期和中间产品有效期的纠结”这个帖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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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3-19 19: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1
一般只有复检期的物料,有效期都是很长或者没有明确有效期要求的物料。比如铝箔,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连续的进行复检了。但是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另外一个概念,就是:存储期。我们可以针对这类的数据规定一个存储期,在这个存储期内物料重复复检,到存储期,物料做不合格处理;或者规定一个复检期的重复次数,这个看公司自己的想法了。
从厂家得到的稳定性数据,只能作为参考,因为到自己公司以后,公司的存储条件可能会有变化,所以在参考供应商稳定性数据后还要坚持做自己的稳定性考察。确定物料的存储期
问题2
物料到复检期以前,提前进行请检。在公司文件给个提前量,这个时候物料还在复检期呢,物料可以认为是合格的,不过可以备注一下状态,在复检合格以后再延长物料的存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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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9 22: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的很好,给楼主点个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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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0 09: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蜗牛98 发表于 2015-3-19 19:45
问题1
一般只有复检期的物料,有效期都是很长或者没有明确有效期要求的物料。比如铝箔,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 ...

针对老师您的回复我感觉有几个概念不是很理解:1.储存期   如何规定储存期限多长?   2.复验期耳朵重复次数  这就又衍生了一个问题,我复验次数及周期确定的依据?若供应商的稳定性数据不能参考(物料的储存是按照供应商标示的储存条件储存的),买料来了自己再做稳定性考察?(此时是同步的!)3.针对你所说的提前请检的观点我是赞同的。
在讨论问题时,可能会有些语言冲动,望老师谅解!感谢老师的解答。

点评

我不是什么老师的,就是针对你的问题,说些自己的想法,既然是自己的想法肯定是对错都有,还有就是道理越辩越明呀 1.关于储存期或者说是存储期的制定,并没有一个什么统一说法的,不过你要是该兴趣的话,可以搜搜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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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9-26 21: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谢谢楼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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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3-3-9 20: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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