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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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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非常抱歉,收到药典出版社的律师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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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0: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乘此机会打一场官司,可以发现很多腐败问题,为什么药典这么贵啊,为什么只让一家出版社出药典啊,药典会收的钱全部缴国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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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蒲公英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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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0: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各位蒲友试着平静理解 平静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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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8-21 2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支持支持.........论坛一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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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8-21 20: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云笑风 发表于 2015-8-21 19:53
王律师的理由(依据)如下:
1、因为电子版是以纸质版为依据扫描的,扫描版属于纸质版权的延伸,也属保护 ...

晕倒!我们四年多的坚持,没有一分额外收入,发贴都用得是网名,写得都是自己实践中的感悟,培训都是免费地,我们是吃饭撑得吗?@king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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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8-21 20: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大侠来了 发表于 2015-8-21 18:50
不用去找法律依据了,药典本来就不属于法律法规,主要还是这次搞的动静太大了,人家也要赚钱啊,假如再过 ...

老弟这话我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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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0: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想到会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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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1: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购买盗版药典吧,经济、实惠、同样做好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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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1: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抓紧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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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8-21 21: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凯博思 发表于 2015-8-21 18:16
本来扫描是可以滴,传播还是涉及到侵权了。

你的意思是扫描后,埋到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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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1:24: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我们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也有辩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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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21: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大侠来了 发表于 2015-8-21 17:49
GMP规范是公开发布在药监局网站上的,药典不一样,药典是药典委员会编的,有创作的性质

药典的标准不是创作出来的,他们只是是整理。标准也有企业制定的,难不成涉标准涉及那个企业给企业稿费了?还有些用了外国标准,给人家版权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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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1: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律师事务所对这件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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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21: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向默默奉献的蒲友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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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1: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P2P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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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21: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论坛,感谢为此辛勤付出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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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1: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电子版更有利于药典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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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1: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向默默付出的朋友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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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1: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哎,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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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8-21 21: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版继续做,发到全国所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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