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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kkaa 于 2016-8-22 23:23 编辑
上周的朋友圈除了被里约奥运会的消息刷屏外,浙江医药被警告的消息也让我触动了一下。 说起新昌制药厂跟我的交集那都是30年前的事了,之后再无交集也就只是偶尔关注一下该企业,也知道他们这些年发展虽有波折但总体还算顺利,没想到这次还是栽倒在“数据完整性管理”上!想想也真是有点无奈的感觉。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药企一而再再而三的栽倒在同一个坑里呢?是这帮管理人员真的很笨、很无知吗?我相信既不是他们有多笨,也不是他们有多懒,更不是他们有多无知,那为什么在涉及他们企业“饭碗”的认证方面这些知名的企业会频遭警告呢?我想这是不是应该归因于这个企业的文化本身就有先天缺陷呢(不对任何企业而言,纯属个人瞎想)?如果这个企业的文化(尚未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的此处自动回避)中没有第一章第一条中所说的“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的一席之地,实际工作中不按既定规矩做事是常态,而对按既定规矩亦步亦趋的人会视为傻瓜的话,又有谁会关注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呢?毕竟医药行业是一个很特殊的行业,对制药企业来讲真实、踏实地开展生产质量管理就显得尤其重要,倘若只是把赚钱当做企业唯一的“文化”的话,相信是一定做不好“数据完整性管理”的,因为当质量和利益冲突的时候,相信这个企业没有人会以质量为先的。
而从当前监管的角度,貌似把责任往企业“主体责任”上一推以为就能独善其身了,其实不然,就算强制企业设置了所谓的质量受权人制度(这是一个很有槽点的制度,以后再以我的亲身感受慢慢吐),但于事何补?该出的问题还是照样出,顶多在追责时监管当局有个推脱的理由罢了。 说回到数据完整性上来,我认为作为企业要想彻底规避这个检查风险,光从技术层面或者基层管理方面做工作的效果是会很微小的,或者是事倍功半,相信只有从公司顶层管理的企业文化设计上就应该杜绝不守规矩的做法。作为一个发展过程,也许在早些年一些企业以不守规矩得到了发展的甜头,但到今天如果还没意识到这样继续下去对制药企业是一种伤害的话相信还会有更多的警告信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