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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标准文件] 工作标准品的效期该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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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5 21: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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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大家一个简单问题,工作标准品的效期该如何确定呢?
是进行验证,还是有个固定标准?
复验在效期的确定里起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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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16 08: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进行验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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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11-16 08: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标准品有效期通常为用来标定的产品有效期的一半,复验期根据你稳定与否再评估是否需要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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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1-16 08: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参考我的检验那回事之对照品管理
见QC版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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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16 10: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标准品的效期自身条件来定(原料有效期),但需要做验证,没有什么固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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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16 11: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没有什么地方规定,我们规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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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11-16 12: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一个贮存期限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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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7 23: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起效期,满满的累啊,我们的杂质工作对照品效期从2年改为1年,结果是,每次检验稳定性样品前得标定出报告,再检验样品。。。汗,只是用来当作定位的杂质再怎么过期也不至于完全变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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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20: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照品有效期管理。
未开封对照品有效期规定。
官方对照品有效期以官方信息为准。一般是在新批号发布的同时公布老批号的有效期,老批号使用有效期应不得超过公布的有效期,如果未公布老批号有效期的,视为新批号出现老批号自动中止使用,或是以官方网站公布日期为准。
工作对照品有效期的确定:有效期从生产日期开始计算,用于定量检测的为两年或参照官方对照品提供的有效期,定性用的为五年。
已开封对照品有效期规定。
定量使用的对照品(官方对照品和工作对照品)开瓶当日一次性使用完,用完后按废弃物规定处理。
定性使用的官方对照品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出半年;工作对照品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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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8 18: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段. 发表于 2016-11-28 20:46
对照品有效期管理。
未开封对照品有效期规定。
官方对照品有效期以官方信息为准。一般是在新批号发布的同 ...

这个是您们自己的规定吗?还是有出处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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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4-18 19: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定3个月,然后3个月复标比较差异,无差异就可以定6个月了,然后再复标比较差异,无差异就给定1年。这基本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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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9 11: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段. 发表于 2016-11-28 20:46
对照品有效期管理。
未开封对照品有效期规定。
官方对照品有效期以官方信息为准。一般是在新批号发布的同 ...

您好。请问这些规定是在官网上都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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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9 13: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收下了



                                            藏起来的小尾巴,不让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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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徒
    发表于 2019-12-5 09: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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