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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安徽省、海南省药监局发布公告,分别撤销安徽省立药业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的GSP证书、收回海南中联药业有限公司的GSP证书。
安徽撤销一药企GSP证书
11月21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通告,撤销安徽省立药业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的GSP证书。
据了解,2016年11月1日至2日,合肥市药监局对安徽省立药业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开展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第六条、第十条的经营行为。
根据国家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规定,安徽省药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海南收回一药企GSP证书
11月21日,海南省药监局发布公告,依法收回海南中联药业有限公司的GSP证书。
公告指出,在海南省药监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海南中联药业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13号)的有关规定,为有效降低药品质量风险,保障人体用药安全,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14号)第25条规定,海南省药监局决定采取依法收回该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补充内容 (2016-11-24 10:21):
文来源于:国健医药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