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874|回复: 16
收起左侧

[原料药] 原料药微检复测问题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9-6-24 15: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大咖,请教一下, 我们是生产非无菌原料药的,关于库存成品的微生物检测问题有点疑问,微生物检测合格后存放在仓库超过一定时间,检验结果会发生改变吗?有没有开箱复检微生物这种操作方式?(包装方式为两层内膜袋捆扎带后再入纸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6-24 15: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产品性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6-24 16: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的产品特性,生产过程,包装等等有没有可能造成污染的。还有就是微生物一般不复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6-25 08: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身就是非无菌原料药,有微生物不是很正常么。还有无菌检查本身的局限性就很强,微生物不是均匀分布的,检验合格和真实的染菌情况可能差很多,只要有一次检验结果超标,那就是超标。如果检测两次都超标,那说明染菌很严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6-25 14: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微生物检测有一次超标那就是超标,不会要求复测的。检测合格后存于库房再次检测一般不会要求检测微生物。如果要检测微生物是有可能不合格的,为啥不合格楼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6-25 15: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这原料药的标准需要检查微生物吗?如果需要那么你们肯定会制定一个合理的有效期,在合理的有效期内你们应认可你们产品内微生物限度是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对吧?过了效期的你们可以再复测一遍,但我觉得原料药厂家不应该再复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6-25 15: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微生物不会要求复检的,一般都是复检重要的参数,如水分、含量、杂质等,对于非无菌原料药来说,微生物不会要求太严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6-26 08: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在仓库超过一段时间,微生物项目就不合格的 话,这样的原药,谁敢买去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6-26 13: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格了为何要复检?如果是超出有效期的话就算合格也不能使用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6-26 14: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微生物一般不进行复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6-26 15: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要做一个有效期的验证,就好了。一年的三年的。自己根据物料性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6-27 16: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微生物不能复测。不知道你提出复测的起因是什么,如果是看储存期内质量变化,应该是要做专门验证的,验证储存期过程中自然是 要检测微生物变化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6-28 10: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出复测的原因是,我们在出厂检验时,是未检出有酵母菌的,但是到客人那里有检出来,而且标准是小于100,但是客人订的内控是小于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6-28 21: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柳城 发表于 2019-6-28 10:00
提出复测的原因是,我们在出厂检验时,是未检出有酵母菌的,但是到客人那里有检出来,而且标准是小于100, ...

不可以复测的,复测也没有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9 08: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还能复检微生物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7-1 14: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是要做长期、加速试验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7-1 15: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让客户把样品寄回来,对比下客户的样品和仓库样品外观的区别。内膜袋有水珠的话,是会生长微生物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4 12:1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