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63|回复: 15
收起左侧

注册变更过程中其他设计变更如何升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0-13 08: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1. 产品之前是按9706.1-2007注册的,假定现在有一份文档当前是01版本
2. 现在准备按照新标注册变更,同时起了个内部变更A对相关文档进行升版至02版本,这个变更A应该会持续到注册变更完成
3. 与此同时,仍在生产的设备可能因其他的设计变更B并且也需要对相关文档进行升版

请教各位,这些其他设计变更中应该把文档升到哪个版本?
1. 如果基于01版本升级到02,那变更A中文档版本该怎么定呢?
2. 如果基于变更A的02版本升级到03,似乎也不太合理,毕竟注册变更还没有完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14 08: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有这个问题,多个变更关联。
目前我们的做法是:
假设A变更9月10日发起,按A变更后进行评估,相关文件生成01-1版本。
B版本在9月20日发起,相关文件生成01-2版本,并在评估的时候会考虑A变更的影响,会在变更关联A变更。在B变更关闭的时候,生效的02版本。并对A变更再评估,如果影响的文件,那需要考虑A变更涉及的01-1版本是否需要升级。
待A变更关闭的时候,生效了03版本.
但是我们也发现,这些多个变更关联,很容易遗漏。
不知道有没有其他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14 08: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比GB9706.1-2007与GB9706.1-2020差异,加上专标是否更新,看下哪些发生改变根据差异变更文件与工艺,整体按照已经实行的新标升级01-02版本,过程中的变更,不涉及确定版本,最后定型的版本为02版本,申请变更申请时,审评老师觉的有问题,再把有问题的补正至03版本。我是这样理解的,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4 10: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406138035 发表于 2024-10-14 08:31
我们也有这个问题,多个变更关联。
目前我们的做法是:
假设A变更9月10日发起,按A变更后进行评估,相关 ...

我们有考虑过在变更A关闭之前,暂缓其他变更,但是我个人觉得不是很合理,毕竟有些外部原因导致的变更不见得可以暂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4 11: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iscesfate 于 2024-10-14 11:12 编辑

谢谢各位解答,可能我说的不是很清楚,好像我这个问题和注册变更关系也不是很大,可以按照下面这种情况分析
假如说变更A和变更B是两个独立的变更,两个变更要修改同一份文档
变更A先开启,变更A说我要把某份文档从01版升级到02版
变更B后开启,变更B说我也要升级这份文档
我们假设变更B比较简单,会在变更A之前关闭
那变更B是要在变更A的02版上升级?还是不管变更A,直接在最初的01版上升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0-14 11: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piscesfate 发表于 2024-10-14 11:03
谢谢各位解答,可能我说的不是很清楚,好像我这个问题和注册变更关系也不是很大,可以按照下面这种情况分析 ...

因为变更A没有正式完成,变更B应该在A版的基础上升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4 14: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周爱华 发表于 2024-10-14 11:58
因为变更A没有正式完成,变更B应该在A版的基础上升版。

文档的升版不应该是在生效的文件基础上升版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0-14 17: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变更和设计变更可以看成2条线,因为注册变更的过程未完成,变更的内容只能用在样机上;量产的产品不能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0-15 09: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完总觉得哪里怪怪的,看完8楼的发言一下子就明白了。
如果变更A是注册变更,变更B是内部变更,那确实就是两条线。
理论上来说,变更B应该是你的01→02的版本,你可以验证和生产都先完成变更B,变更B的风险也应该在这时候进行评估;
然后变更A去评估变更A对整个产品的风险,包括变更B使产品产生的新形式,这时候才应该是02→03的版本。
如果你两个变更A和变更B都是注册变更,那你两个应该同时进行变更评估,同步递交注册资料,没说变更注册只能变更一个内容,就不存在你上边纠结的点。
如果有其他的情况,可以再做分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15 11: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你们的管理流程问题,正常来说,变更在经审批之前不得实施。也就是你们只能走设计开发变更,然后在变更审批完成后再去变文件,而不是反过来操作。在没审批通过前,文件是以草稿的形式管理的,旧文件仍然生效。

点评

有个疑问的是,比如无菌产品增加型号的变更,这个变更最终关闭是等注册通过后才能实施。 变更过程中,需要样品进行验证,样品灭菌的时候需要到灭菌方进行灭菌,根据TIR28进行内部评估不需要重新验证。 这种情况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0-27 13: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5 11:43: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迷之久远 发表于 2024-10-15 11:16
是你们的管理流程问题,正常来说,变更在经审批之前不得实施。也就是你们只能走设计开发变更,然后在变更审批完成后再去变文件,而不是反过来操作。在没审批通过前,文件是以草稿的形式管理的,旧文件仍然生效。

感谢提供思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5 13: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咿咿呀呀ac1 发表于 2024-10-15 09:20
我看完总觉得哪里怪怪的,看完8楼的发言一下子就明白了。
如果变更A是注册变更,变更B是内部变更,那确实 ...

感谢提供思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27 13: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迷之久远 发表于 2024-10-15 11:16
是你们的管理流程问题,正常来说,变更在经审批之前不得实施。也就是你们只能走设计开发变更,然后在变更审 ...

有个疑问的是,比如无菌产品增加型号的变更,这个变更最终关闭是等注册通过后才能实施。
变更过程中,需要样品进行验证,样品灭菌的时候需要到灭菌方进行灭菌,根据TIR28进行内部评估不需要重新验证。
这种情况下,是不是需要根据追加评审报告的结论,先通知供应商修改灭菌工艺文件?如果在变更过程中修改灭菌工艺文件,这个工艺文件就是生效实施了。
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点评

按ISO13485及国内GMP的要求,产品的变更应作为新产品或新型号进行管理,与现有已批准的规范、要求平行,并无交叉,在变更被(法规、行政审批)批准前,不得变动现有的流程及规范,不得提前实施对现有流程的变动。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0-29 14: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29 14: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406138035 发表于 2024-10-27 13:44
有个疑问的是,比如无菌产品增加型号的变更,这个变更最终关闭是等注册通过后才能实施。
变更过程中,需 ...

按ISO13485及国内GMP的要求,产品的变更应作为新产品或新型号进行管理,与现有已批准的规范、要求平行,并无交叉,在变更被(法规、行政审批)批准前,不得变动现有的流程及规范,不得提前实施对现有流程的变动。你所说的,与所认为的,实质上是不同的事情。

点评

理论上是的,但实际操作的时候,会出现提前受控的情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0-29 15:5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29 15: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迷之久远 发表于 2024-10-29 14:18
按ISO13485及国内GMP的要求,产品的变更应作为新产品或新型号进行管理,与现有已批准的规范、要求平行, ...

理论上是的,但实际操作的时候,会出现提前受控的情况。

点评

不可能出现,如果出现了说明这家公司违法违规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0-31 10: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0-31 10: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406138035 发表于 2024-10-29 15:59
理论上是的,但实际操作的时候,会出现提前受控的情况。

不可能出现,如果出现了说明这家公司违法违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5 15:5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