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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变更后,中间产品质量标准是否需要进行方法学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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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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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辈们,想问一下中间产品如清膏、干膏等,含量测定方法使用的是成品的方法,工艺变更后,是否需要进行分析方法学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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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昨天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成品不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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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艺变更不一定会引发分析方法的变更,需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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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艺变更后若中间产品(如清膏、干膏)的含量测定方法使用的是成品的方法,需要进行分析方法学验证。理由如下:

1. 工艺变更可能影响分析方法的适用性
工艺变更(如合成路线、反应条件、物料来源等)可能引入新的杂质或改变中间产品的基质特性,导致原有分析方法不再适用(见《制药设备与工艺验证-AUSTAR.pdf》4.2.5.2节)。
例如,若工艺变更导致中间产品的杂质谱变化或基质干扰增加,原方法的专属性、准确度或精密度可能无法满足要求(见《2010版—原料药GMP实施指南.pdf》11.5节)。
2. 法规对方法再验证的要求
中国GMP(2010年修订)第二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若生产工艺变更可能影响检验结果,需对分析方法进行再验证(见《GMP质量控制实验室》章节)。
ICH Q2(R1)及《中国药典》9101指导原则指出,当工艺变更可能影响分析方法性能时(如专属性、检测限等),需进行部分或完整的再验证(见《Q2(R1)分析方法验证.pdf》及《01 中国药典 9099 分析方法确认指导原则.pdf》)。
3. 中间产品质量控制的特殊性
中间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成品质量。若工艺变更后未验证分析方法,可能导致中间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如含量、杂质)检测不准确,进而影响工艺可控性和成品质量(见《CDE-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2102.pdf》)。
例如,变更后若中间产品的基质复杂性增加(如新溶剂残留),需验证方法的专属性以确保无干扰(见《生物制药工艺验证翻译版--星辰翻译V1.pdf》)。
4. 验证的具体内容
专属性:确认方法能否在变更后的基质中准确测定目标成分(如排除新杂质的干扰)。
准确度与精密度:通过加样回收试验验证方法的准确性,并考察重复性/中间精密度(见《18 ICH Q2(R1)分析方法论证:正文和方法学.pdf》)。
定量限与线性:确保方法在变更后工艺的检测范围内仍符合要求(见《27.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过程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原则.pdf》)。
结论
需要分析方法学再验证。工艺变更后,应通过风险评估确定验证范围(如专属性、准确度等关键参数),并依据《变更控制管理规程.pdf》执行验证方案,确保分析方法持续适用于变更后的中间产品质量控制。若验证结果不满足要求,需优化或开发新方法(见《PDA TR60-3 工艺验证:生命周期方法》附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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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9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品做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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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9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8111504659 发表于 2025-6-24 17:32
工艺变更后若中间产品(如清膏、干膏)的含量测定方法使用的是成品的方法,需要进行分析方法学验证。理由如 ...

非常感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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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8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8111504659 发表于 2025-6-24 17:32
工艺变更后若中间产品(如清膏、干膏)的含量测定方法使用的是成品的方法,需要进行分析方法学验证。理由如 ...

工艺变更后,成品含量测定方法供试品提取溶剂发生改变(由甲醇改为75%甲醇),进行了方法学验证,但是前期中间产品(清膏)沿用了旧标准的成品方法(提取溶剂为甲醇),本次因为由有糖颗粒改为无糖颗粒,发现清膏使用甲醇作为提取溶剂,不适合,像沿用新工艺的质量标准中成品的方法(75%甲醇作为提取溶剂),清膏的质量标准中含量测定方法使用成品的方法的话,是否需要对中间产品(清膏)的方法单独进行方法学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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