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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靓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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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质量标准中列出供应商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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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15: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4-7-14 13:07
个人认为,之所以要求物料质量标准要列出供应商,是基于同一物料不同的生产供应商采用的生产工艺可能有所不 ...

但是供应商目录中也有啊,没必要必须列入质量标准啊?
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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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咱们想不到地原因吧? 我的思维方式是:在拿不种原因的情况下,先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4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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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7-14 15: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huigenghao 发表于 2014-7-14 15:35
能提供以下原来的欧盟GMP的参考吗?
难道是中国的专家直接搬过来的

定义不明问一沙一叶,理解不明问原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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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15: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7-14 14:11
过于环保的想法就是无药可治,自生自灭是达尔文的观点

难道GMP就是浪费纸张??
不然不给过?
现在的做法好像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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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15: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7-14 14:25
好吧,你是想说,程序越复杂,越有利于供应商稳定?(变更太麻烦了,干脆不变了)

应该说程序越复杂,造假月复杂,越容易引起问题,成本越高。
你说专家们是不是出于这个理由考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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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15: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huigenghao  "那你要小心点了,GMP法规的不符合项啊!"
个人感觉这个问题没有必要那么较真,法规也没有说必须有,风险也不是说就不能接受
对于企业来说应该是在法规的基础上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如果太教条了那么GMP的成本必然就高了,效果不见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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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在的检察官都比较教条,如果恰好被你遇到,那就惨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4 15:47
但是现在的检察官都比较教条,如果恰好被你遇到,那就惨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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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15: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xmango 发表于 2014-7-14 15:46
@huigenghao  "那你要小心点了,GMP法规的不符合项啊!"
个人感觉这个问题没有必要那么较真,法规也没有说 ...

但是现在的检察官都比较教条,如果恰好被你遇到,那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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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15: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xmango 发表于 2014-7-14 15:46
@huigenghao  "那你要小心点了,GMP法规的不符合项啊!"
个人感觉这个问题没有必要那么较真,法规也没有说 ...

但是现在的检察官都比较教条,如果恰好被你遇到,那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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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7-14 15: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huigenghao 发表于 2014-7-14 15:43
难道GMP就是浪费纸张??
不然不给过?
现在的做法好像就是如此

貌似你没理解我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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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15: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huigenghao 发表于 2014-7-14 15:47
但是现在的检察官都比较教条,如果恰好被你遇到,那就惨了!

我感觉现在的检察官比以前好说话多了
就这个问题要是做个调查的话,是不是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加入供应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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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4-7-14 15: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批准的供应商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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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14 16: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xmango 发表于 2014-7-14 15:46
@huigenghao  "那你要小心点了,GMP法规的不符合项啊!"
个人感觉这个问题没有必要那么较真,法规也没有说 ...

请看主贴题,GMP已有明文规定,怎么说“法规也没有说必须有”呢?
如果不是有明文规定,我才懒得去讨论,我直接按我自己的意思去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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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14 16: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毒手药王 发表于 2014-7-14 15:52
经批准的供应商是很必要的。

供应商是要评估和批准,之后才能进货。可是,没有必要把供应商名称写入质量标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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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16: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目的不外是加强控制,避免使用了没有批准的供应商。
我认为这个规定是比较粗糙的,没有批准的供应商原料能到QC检验的时候来复核就说明仓库的进库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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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16: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义!严格供应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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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7-14 16: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7-14 16:02
供应商是要评估和批准,之后才能进货。可是,没有必要把供应商名称写入质量标准啊。

需要写,明确写到标准里省的喊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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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16: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7-14 16:01
请看主贴题,GMP已有明文规定,怎么说“法规也没有说必须有”呢?
如果不是有明文规定,我才懒得去讨论, ...

他用的词是“一般”,这个“一般”可以无限遐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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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14 16: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xmango 发表于 2014-7-14 16:11
他用的词是“一般”,这个“一般”可以无限遐想啊

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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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16: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7-14 13:57
请看我在25楼的回复。我不是说有了物料代码,就不需要供应商名称,而是认为:该要(供应商名称)的地方要 ...

这样啊。你还是有点没明白我说的,你是说到质量标准里面不要啊。人家规定要了,你写上就行了,人家认为有必要,你认为不要。懂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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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7-14 19: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huigenghao 发表于 2014-7-14 15:36
但是供应商目录中也有啊,没必要必须列入质量标准啊?
您说呢?

也许有咱们想不到地原因吧?
我的思维方式是:在拿不种原因的情况下,先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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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4 22: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huigenghao 发表于 2014-7-14 15:34
但是对于你使用来说,应该没有区别,那为什么还要区分呢?

为了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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